TAIWAN ON RECORD · PUBLIC WORDS × DOCUMENTED EVENTS

同一時間,
檯面上說了什麼,
檯面下發生了什麼。

把法院文書、案件時間、新聞、政黨表態與政治人物公開貼文放回同一條時間軸。 不只談事件,而是讓每個人當時對外說了什麼、私下被文書記載做了什麼,一眼並列。

v0.38.01 條跨案件日期總帳43 組案件可複選881 筆公開來源

LATEST CASE READINGS · 2026/10/23

政治說法,放回證據裡讀。

新案與整併更新逐題拆解公開攻防、說法落差及可繼續追問的問題。

同時發生 ≠ 因果成立

爆點來自可查證的並列,而不是把裁定、判決、報導與推論混成一句話。每個時間切片都保留「不能推論」。

THE MAIN PRODUCT

日期是主索引,案件只是過濾條件。

預設同時顯示全部案件;可複選案件,再疊加日期、人物、政黨與檯面上/檯面下篩選。未建檔會明示,不拿空白製造結論。

案件篩選全部案件
可複選案件;預設顯示全部
顯示軌道
閱讀模式

ON RECORD DATE INDEX · ALL CASES

一條時間軸,同時查所有案件。

案件只是過濾條件;日期才是主索引。同一天收錄的判決、裁定、新聞、政黨貼文與公開發言會並排出現。
總帳規則各案件法律狀態分開保存

同一天可以並列不同案件,但不合併法律責任;起訴、裁定、第一審判決、確定判決與公開主張仍保留原本證據層級。

進階篩選日期、人物、政黨與排序281 個日期符合條件
直接定位目前篩選後仍可見的日期。
政黨過濾

保留命中日期的其他同日紀錄;0 是尚未建檔,不是沒有表態。

01

1 案 · 1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油價凍漲 × 誰付錢中油新聞稿
案件專頁

台灣中油

10/26–11/1週不調整:吸收擴大到11.2/11.4元;累計約303.7億元

中油稱政府減稅3.7/2.1元、中油再加碼7.5/9.3元,合計11.2/11.4元;2/28–10/25汽、柴油合計擴大吸收約303.7億元;附表顯示日本92汽油35.1元、柴油32.9元。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公開軌

本日尚無同軌資料。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中油公告數字,不是財報;是否含貨物稅減徵未說明。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2

4 案 · 10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台東颱風假 × 公告時限縣府公告(中央社記載時間)
案件專頁

臺東縣政府

約5時55分:縣府宣布全縣停班停課

中央社記載縣府於清晨5時55分宣布全縣停班停課;ETtoday寫「清晨5時」,壹蘋寫「約6時許」,聯合報寫「近6點」。縣府官網公告寫「依據中央氣象署預報資料,臺東縣已達停班停課標準,今日(10/23)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另有 3 筆來源,可切換研究模式查看
台東颱風假 × 公告時限政府即時頁面(20:44讀取)
案件專頁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行政總處頁面:臺東縣今天停止上班、停止上課

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頁面於10/23 20:44更新時,臺東縣欄位為「今天停止上班、停止上課。明天未達停止上班及上課標準。」頁面註明資料來源為各縣市政府。

油價凍漲 × 誰付錢預算中心評估(聯合新聞網報導)
案件專頁

立法院預算中心 / 經濟部 / 台灣中油

預算中心:增資中508.07億屬116年度以後所需;補貼估算與虧損有差距

報導稱預算中心指出,截至115年度天然氣建設經費需求1,830.27億元,較增資2,338.34億元多出508.07億元,是116年度以後才需要,不宜提前放進本次追加預算;補助費估算依據與撥補原則待釐清;中油1–8月稅前虧損84.85億元,中油稱無補貼全年預估稅前虧損701億元、補貼後轉為稅前淨利約313億元;並質疑增資是否符合預算法第79條第3款。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台東颱風假 × 公告時限縣府說明(三家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臺東縣副縣長王志輝

縣府說氣象署清晨4時許更新資料,風力預估全天6級以上

副縣長王志輝說,前晚氣象署資料顯示台東沒雨、風力3至4級;23日清晨4時許氣象署更新資料,研判路徑偏向台灣、滯留延長,風力全天6級以上、陣風10級以上,因此4、5點討論後宣布停班課。

另有 1 筆來源,可切換研究模式查看
台東颱風假 × 公告時限縣府說明(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臺東縣副縣長王志輝

縣府承認造成不便:有人已在上班路上、孩子已到校

中央社記載有民眾早已在上班路上、有家長已送孩子到校;王志輝說縣府第一時間以各種管道傳遞訊息,「有些人可能會比較提早出發的,會因此而造成不便」,多數人迅速回家;ETtoday載他坦言歉意。

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當事方聲明(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鄭朝方辦公室 / 蘇家弘律師

鄭朝方陣營:感謝司法積極偵辦,盼追查幕後涉案人士

鄭朝方辦公室稱對惡意抹黑及不法介選行為絕不姑息,已委任律師提告、盼司法徹查;律師蘇家弘稱新竹出現不明外籍人士散發疑似合成鄭朝方肖像、夾帶不實文字的文宣,已提出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

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當事人說法(ETtoday轉述)
案件專頁

吳子嘉

吳子嘉在節目中稱遭「檢察官在幫鄭朝方選舉」,並稱搜索只帶走手機

ETtoday轉述吳子嘉10/23在節目的說法:他9/8向北檢告發鄭朝方(內容本站不複述),北檢9/20移轉新竹地檢署;他稱自己所有文宣都是根據這個告發案內容擬定;稱竹檢聲請搜索票只提鄭方資料;稱搜索只帶走手機;並稱檢察官在幫鄭朝方選舉、賴清德指揮。另否認外傳絕食時吃兩個便當,稱那是警察放話。

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工會新聞稿(中央社、自由財經、Newtalk轉述)
案件專頁

台灣美光桃園工會

工會:罷工結束,意向調查1,633人反對公司方案

工會稱24小時警告性罷工於10/23上午9點結束;罷工期間自辦會員意向調查,工會公布1,637人投票、1,633人反對公司方案,占投票人員99%、占全體會員近七成。原訂10/23協商因颱風延期,工會將於10/27協商會議表達會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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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勞動部新聞稿(第一手)
案件專頁

勞動部

勞動部:桃園工會與美光均同意繼續協商

勞動部新聞稿(發布日期10/23)肯定台中美光工會與美光於正式調解前自主協商達成共識;呼籲後續討論保持理性、不該造成人身安全威脅;稱桃園美光工會與美光公司「均同意繼續協商」,勞動部將與桃園市政府持續協助,期待勞資雙方「本於一家人的精神」盡早達成共識。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是縣府單方說明;氣象署10/22晚間與10/23清晨的預測列表未取得,無法核對這些數字。三家對前晚風力的措辭略有不同。 時間各家不一,本站採中央社5:55並揭露落差;官網公告頁無時分,也未寫採用哪個時點的氣象署資料。若以5:55計,距第10條但書的4:30時限85分鐘,距縣府所說氣象署更新的「4時許」約1小時55分。 可證縣府自己承認的不便;受影響人數、損失沒有統計,「大部分人迅速回家」是縣府說法。 可證縣府改決定的一項具體後續;不證明該活動的調整成本大小。 是即時狀態,沒有當日清晨的存檔,不能用來還原公告時分。 相對基準日 D0。是被指涉一方的說法;文宣是否不實、是否合成,本站未查證,也未取得告訴狀。 相對基準日 D0。全部是吳子嘉一方說法,報導未附北檢移轉公文、搜索票或告發書;本站不由此推論他是否印製或發放傳單,也不證明檢方行為違法或有政治指示。 報導轉述預算中心報告,報告原文未取得;701億與313億是中油自估,不是會計月報或審計數字。 工會自辦意向調查,不是第54條的罷工投票,也不是勞資協議;數字由工會公布,未見第三方稽核,公司對此未見公開回應。 官方新聞稿未評論罷工是否合法,也未評論雙方方案優劣;人身安全威脅所指事件稿中未說明,本站不推測。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3

9 案 · 20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市府新聞稿(第一手)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都發局說明300公頃範圍:機場用地、北側禁限建區、周邊農業區與公設用地、松南營區

市府新聞稿:300公頃以松山機場現行機場用地與北側禁限建區域(民權東路、民族東路以北)、周邊低度利用農業區及公設用地(濱江街、民族東路及松江路所圍部分範圍)與松南營區範圍為範圍。

台東颱風假 × 公告時限縣府公告(中央社記載時間)
案件專頁

臺東縣政府

17時46分:縣府公告23日僅蘭嶼、綠島停班課,本島照常

中央社記載,縣府於22日下午5時46分宣布23日除蘭嶼、綠島停班停課外,其餘鄉鎮市正常上班上課;自由時報報導臺東成為本島唯一照常上班上課的縣市,縣長臉書收到逾千則留言。

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檢警行動(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新竹地檢署 / 檢警 / 吳子嘉

新竹地檢署指揮檢警搜索吳子嘉台北辦公室與住處

地檢署上午指揮檢警到台北市搜索吳子嘉辦公室及住處(各報對執行單位寫法不同,見落差)。地檢署證實正偵辦吳涉嫌違反選罷法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待告一段落統一對外說明;中央社寫檢警「為向上溯源」搜索,扣得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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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檢警說法(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檢警 / 吳子嘉

檢警稱吳為嫌疑人、詢問後請回,檢方稱對吳本人未有強制處分(未聲押等),搜索為保全證據

聯合新聞網轉述檢方:吳子嘉目前為案件嫌疑人,警方約談後請回,未有強制處分(對吳本人未聲押等),搜索行動主要為保全證據。中央社寫吳完成警詢筆錄後離開,檢察官不排除擇日傳喚。地檢署表示是否再約談視偵辦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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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媒體現場報導與工會說法
案件專頁

台灣美光桃園工會

桃園工會11名幹部在廠門口罷工24小時

桃園工會11名幹部10/22上午9點起在桃園廠門口罷工,持續至10/23上午9點(自由財經;Newtalk)。工會稱為「警告性罷工」;聯合新聞網寫稿時稱實際參與人數、產線與記憶體供應影響「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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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立法院質詢與新聞稿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翁曉玲 / 銓敘部長施能傑

翁曉玲談政務官行政中立缺口;銓敘部長:不做個案認定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10/22稱中立法只約束基層、政務官與機關首長有缺口,批評部分官員「假公務視察之名,行真輔選之實」,並稱銓敘部與人事總處互踢皮球;同日銓敘部長施能傑就基隆港個案說,銓敘部從來不做個案認定,有疑慮應向相關機關提出。

沈伯洋父親指控 × 證據陸委會回應(自由時報報導)
案件專頁

陸委會

陸委會回應國台辦 10/21 記者會:批鬥大會、介入選舉

陸委會稱國台辦一連兩週把記者會當成針對個別候選人的批鬥大會,毫不掩飾介入台灣選舉的意圖。據報導,回應未提及「證據確鑿」或交易事實。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政論節目說法(ETtoday、鏡週刊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凌濤)桃園市議員凌濤 / 媒體人邱明玉

凌濤在政論節目批評秦慧珠的質詢角度與態度

凌濤在《決戰兵棋》稱選前用批評的角度質詢,會讓民進黨抓到攻擊蔣萬安的談資;媒體人邱明玉回應秦慧珠是看完報告提出質疑,認為蔣萬安未回答問題。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基北北桃平台致詞(太報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張善政)桃園市長張善政

張善政在基北北桃平台肯定松機遷移提案,稱第二任內不會完成

10/22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台第4次市長層級會議在桃園舉行,張善政致詞時稱松機遷移不只是台北市議題,是區域與國家級議題;並稱蔣萬安也清楚,即使現在馬上啟動,在他第二任任內也不會完成(太報轉述)。

台東颱風假 × 公告時限臉書影片(ETtoday記載)
案件專頁

饒慶鈴

中午影片中被問明天能否放颱風假,她回答「沒有」

ETtoday報導,饒慶鈴22日中午的臉書影片中,小編問「縣長明天有機會放颱風假嗎」,她先答「沒有」;再問「確定沒有機會放假嗎」,答「沒有,你們在想什麼」。

黃逸豪遭撞 × 跨境鎮壓起訴當事人公開貼文(ETtoday轉述)
案件專頁

黃逸豪

黃逸豪凌晨4點聲明

ETtoday稱黃逸豪10/22凌晨列4點聲明:10/21接獲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並轉達立委徐巧芯慰問)與台北市長蔣萬安電話,他請蔣支持推動跨境鎮壓立法;台灣基進黨參選人吳欣岱團隊也聯繫;他寫「政治立場可以不同,但希望遇到外敵時台灣人能夠一致對外」。

黃逸豪遭撞 × 跨境鎮壓起訴機關記者會(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

梁文傑:現行法未涵蓋,修法「應該會很快就會提出來」

梁文傑稱,受中共指示跟監或傷害,現行反滲透法沒有規範,檢察官只能用個資法、傷害罪;修法版本要更周延,「這個應該會很快就會提出來」;並稱法界近年傾向由被指為上游者自證不是,否則可反向推定,舉馬治薇案為例。

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當事人聲明(粉絲頁,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吳子嘉

吳子嘉聲明:嚴正抗議、絕食、拒絕交保

「董事長開講」粉絲頁/美麗島電子報發聲明,稱吳遭鄭朝方家族以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提告,遭「司法追殺迫害」,今晚無法到場主持節目,已開始絕食,若須交保也將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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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政黨說法(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陳以信 / 鄭麗文 / 徐欣瑩

國民黨聲援吳子嘉,批選前搜索與司法中立

文傳會主委陳以信說司法不能淪為任何政黨打擊異己的政治打手;鄭麗文要求檢調說明搜索的法律依據、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徐欣瑩批司法迫害、恐生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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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福法 × 覆議或副署院會後記者會(自由時報、ETtoday)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

行政院稱三讀法案還未送出立法院,再呼籲送出前補正

李慧芝稱修法把中低收老人的部分負擔與自費補助排除,因三讀法案還未送出立法院,希望立法院三思;衛福部次長呂建德稱修法遺漏中低收老人,影響水晶體、心臟支架、假牙等補助,懇請趁法案尚未送出前做必要補正,行政院收到後將邀學者專家審視,依憲法職權做出回應。

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公司記者會(中央社、聯合新聞網轉述)
案件專頁

台灣美光 / 盧東暉

美光公布新獎酬方案,董事長稱對罷工「予以尊重」

美光上午10時全員會議、並於記者會說明:IPP之外新增季度分潤獎金(50%現金、50%股票,股票一年後歸屬);新版IPP策略目標達成上限由200%提高至250%;結構性調薪、輪班津貼調升、額外3天有薪假、勞退提撥率8%提高至10%。計算基礎為稅後淨利減下一季預估資本支出,完整細節未全部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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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勞動部回應(Newtalk轉述)
案件專頁

勞動部

勞動部:尊重工會依法行使爭議行為,持續協助協商

Newtalk載,勞動部表示美光與桃園晶圓工會前一日協商未能有共識,「尊重工會依法行使爭議行為」;經桃園市政府邀請派員參與協商,雙方已同意繼續協商,勞動部將協同桃園市政府居中協助。

社子島陳情 × 領錢說法聯合報受訪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林杏兒

林杏兒回應提告:尊重司法途徑、「毫無所懼」

林杏兒說充分尊重任何團體尋求司法途徑的權利,但毫無所懼;她重申支持社子島加速開發,並稱「請立刻停止利用一位長輩,進行最惡劣的政治鬥爭與司法操作」,質疑由長年反對開發的團體代為興訟。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只涵蓋颱風期間;之後輔選與請假安排報導尚無。 翁曉玲談的是民進黨籍官員與制度缺口,施能傑回答的是基隆港案,都不是盧秀燕案;放進來是說明規範缺口與主管機關立場。施能傑黨籍本站未查到。 是對國台辦行為的政治定性,未回應交易真偽;陸委會與沈伯洋都沒有公布能核對的文件。(D-3) 可證市府對面積組成的說明;各部分公頃數未逐項公布,鏡週刊報導的「機場面積213公頃」本站未找到出處。 可證兩人在節目上的評論;是對質詢方式的評價,與松機遷建可不可行無關。 可證太報轉述的說法;這是對時程的說法,不是中央評估,也不證明桃機容量;致詞原話本站未取得。 可證ETtoday對影片內容的描述;影片原檔與發布時刻未取得。這段話早於傍晚公告,也早於清晨的氣象資料更新,不能推出縣府當時已知後續變化。 17:46僅見中央社的精確時間;縣府公告原文未取得。這項「不停班」的決定不受第10條「決定停止時應於…前發布」的時限約束。 蔣萬安方的說法未取得;貼文由ETtoday轉述,非原文。 政府官員的政策說法;「反向推定」是他對法界趨勢的描述,不是本案法院認定;草案至10/23未見公布。 相對基準日 D-1。可證有搜索與地檢署的公開回應;搜索令的理由、扣押物品與罪名條號未公開,不能由搜索推定任何犯罪事實。 相對基準日 D-1。是吳子嘉一方的說法與抗議行動;聲明全文本站未取得,各報引文略有差異。不證明檢方動機,也不證明其是否涉案。 相對基準日 D-1。用語是「嫌疑人」,與鄭朝方辦公室聲明的「被告」不同;「約談」與「警詢」兩種寫法並存。搜索與扣押本身屬於強制處分,此處檢方所稱指對吳本人未有聲押等處分。 相對基準日 D-1。是國民黨與其參選人的政治評價與要求,不是對搜索合法性或必要性的認定。 可證行政院10/22的官方說法:依此說法,法案尚未由立法院送出,覆議、公布的法定期限尚未起算;立法院方面的送出時間,本站未查到。補助被刪的範圍是行政院與衛福部的說法,國民黨陳以信10/20有不同解讀(見c9)。 可證:由11名幹部進行、24小時;本站未見報導指出產線受影響,也未見主管機關公開認定罷工合法或違法;不可寫成全廠停工。 是公司單方說明;工會與部分員工稱方案未回應四大訴求、獎金池比例未說明(Newtalk,個別說法);與台中協議的關係,中央社寫「公開說明相關協議內容」,協議全文未公開。 「依法行使」為轉述中的用語,不是獨立的合法性認定函;原始新聞稿本站未取得。 提告只是啟動偵查,不是起訴,也不是有罪;壹蘋寫成自救會提告,告訴人與條文待告訴狀或地檢署資料確認。 是被告一方的說法;她對自救會動機的指述同樣未附證據,是否涉誹謗仍由檢察官判斷。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4

10 案 · 17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發錢三本帳 × 程序與財源經發局官網頁與記者會報導
案件專頁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峯源

台中第二波物調券宣布:10/30–11/1、35萬份、票面7,000萬元

D-3|100元現金換200元物調券,每人每場域限兌2份,僅限原場域、不找零,使用至11/5;107處場域,新增南區新榮學府商圈;逢甲夜市管委會另加碼3,000份。官網稱票券價值達7,000萬元,未載預算與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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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逸豪遭撞 × 跨境鎮壓起訴檢察機關新聞稿
案件專頁

新北地檢署 / 被告5人

新北地檢署起訴5人

新聞稿:鄭、游、黃、范、廖姓5名被告涉重傷害未遂、個資法罪嫌,鄭姓被告另涉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請法院從一重處斷;求刑5年6月、5年、4年、3年6月、2年7月以上;稱接受暱稱「K」之大陸地區人士指示與資金,45萬元委託,25萬元前金,K因傷勢輕拒付20萬元尾款。

吳子嘉 × 選罷法搜索檢警說法(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新竹地檢署 / 警方 / 彭姓男子

檢警查獲2人發放署名吳子嘉的文宣;彭姓男子遭聲押獲准、羈押禁見

聯合新聞網報導,檢警查獲彭姓男子等2人在新竹發放署名吳子嘉、針對鄭朝方的文宣,檢方認彭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嫌重大,因有滅證、逃亡及串證之虞,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中央社寫「日前」。

另有 2 筆來源,可切換研究模式查看
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媒體報導(協商)與官方回應轉述
案件專頁

台灣美光桃園工會 / 台灣美光 / 桃園市勞動局 / 勞動部

桃園協商四大訴求,未達成協議

民報、鉅亨網載,桃園工會與美光在桃園市政府協商四大訴求;美光派董事長盧東暉與CEO幕僚長出席,桃園市勞動局長協調,勞動部派員參與;雙方未達成協議。勞動局說美光已提新季度獎金制度、預計2027會計年度第一季實施,其餘待10/22公布;工會稱公司仍未提具體數字,並稱公司說若會員集結就拒絕協商;美光稱對桃園工會將「持續溝通並進行誠信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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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共同聲明(媒體轉述)
案件專頁

台灣美光台中工會 / 台灣美光

台中工會與美光簽署勞資協議、撤回10/22調解

遠見載,美光與台中工會發表共同聲明,稱就多項議題達成共識並簽署勞資協議,雙方同意撤回原訂10/22的調解程序;聲明未揭露具體項目、金額與適用範圍,將另向員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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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高虹安參選 × 選罷法第26條Newtalk、中央社、聯合報報導(Newtalk配圖標「國民黨/提供」,內文可能取自國民黨新聞稿)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鄭麗文 / 國民黨 / 高虹安

國民黨在新竹市開行動中常會:現場喊「高虹安凍蒜」

Newtalk內文寫「現場」高喊「高虹安凍蒜、國民黨全壘打」,高虹安未在場;據報導,鄭麗文說國民黨採現任優先原則,只要現任者符合連任資格就全力支持,並指民進黨以國家機器、司法等方式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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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議會答詢與報導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 / 盧秀燕

蔣萬安稱依法規11/12起請假;盧秀燕稱此前競總分擔選務

蔣萬安10/21在議會證實依法規11/12起請假;世界日報轉述盧秀燕說,蔣11/12才開始請假,這段時間總部的工作是分擔選務行程。競辦同日宣布10/26下午2時在敦化國中辦競總成立大會,盧秀燕將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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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受訪(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陳其邁

陳其邁:市長首要任務是市政,假日投入輔選

陳其邁受訪表示身為市長首要任務仍是顧好市政,假日會投入輔選;自稱會當好「轎伕」與配角。

沈伯洋父親指控 × 證據官方記者會逐字稿
案件專頁

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國台辦發言人張晗

國台辦再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答鳳凰衛視提問,稱沈伯洋之父於前一家公司被制裁後,以名下另一家公司繼續「從大陸購買商品賣到外國,從中賺取差價」,「有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批評沈伯洋「百般狡辯、混淆視聽」。

沈伯洋父親指控 × 證據媒體報導受訪(記者轉述)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沈伯洋

沈伯洋:國台辦講的話沒必要回應

據聯合報報導,沈伯洋在活動中說他最重要的罪名是研究中國和參選台北市長,國台辦講的話如果大家相信,「我們現在可以解散算了」,沒必要回應。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議會質詢(自由時報、鏡週刊;議事錄未取得)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秦慧珠、蔣萬安)秦慧珠 / 臺北市長蔣萬安 / 都發局長簡瑟芳

市議會專案報告:秦慧珠追問松機遷建簡報何時開始製作

秦慧珠稱議員直到當天才看到資料,追問簡報何時開始製作;蔣萬安答都發局先前已有整理規劃,並提到前年起與輝達接觸、排定專案報告後才開始準備簡報;市府一度未能提供確切日期,秦慧珠表示先跳過。鏡週刊另載,秦慧珠追問「對這份報告打幾分」,蔣萬安答「我認為很完整,打90分。」(單一來源)。

黃逸豪遭撞 × 跨境鎮壓起訴政黨黨團說法(中央社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傅崐萁

傅崐萁新聞稿與臉書貼文回應

中央社轉述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新聞稿:任何人都不應因言論遭暴力威脅,如司法證實境外勢力指使須追查到底,並要求政府公開可公開的證據、指使者、金流及調查進度、檢視制度漏洞;臉書貼文另稱「很震驚」,要政府把金流、指使者、共犯「全部給我揪出來,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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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凍漲 × 誰付錢財委會報導
案件專頁

陳淑姿 / 吳秉叡 / 賴士葆

主計長:未增資中油年底累積虧損約1,276億元

主計長陳淑姿稱中油股本約1,301億元,若未增資年底累積虧損預估1,276億元;立委吳秉叡追問撥補與增資分配依據,稱國營事業配合政策的損失理應由政府預算補貼、資本建設才增資。

李文宗部分認罪 × 背信上訴中央社記者會報導
案件專頁

台灣民眾黨柯文哲

柯文哲談李文娟改口:「這個不是認罪,這叫認輸」

柯文哲在花蓮記者會說未到庭、只能依媒體資料回應;他說李文娟兩年沒有收入、要負擔律師費,改口是「這個不是認罪,這叫認輸」,並稱遭司法折磨2年。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可證當日說法與口號;「司法打壓」是國民黨主席的政治評價,報導未附法院或機關文書佐證,也不能由此推論任何案件的審判結果。 蔣是登記參選的候選人,與盧不同;11/12這個日期的法源本站未取得,只有蔣本人「依法規」的說法。盧的話是轉述。10/26為光復節補假(10/25逢週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8條),不是上班日,大會出席不涉及上班日請假問題。 報導未載他的請假安排;不能由此推斷他是否請假。 這是官方結論性說法,未公布依據;本站無法查證。(D-4) 是政治回應,沒有針對交易與報關的事實提出說明。(D-4) 可證質詢主題與市府當場未提供簡報製作日期;各報引述秦慧珠的詞句不同(見c18),簡報製作日期與規劃內容的完整性是兩件事。 證明地方自辦活動的公告規則;7,000萬是票面總額(35萬份×200元),不是市府支出;市府實際負擔與預算來源官方頁未載。經發局官網稱自112年(2023年)至今已連續辦理四屆;2025年第二波為11/28–11/30(蕃新聞2025-11-19)。 起訴不是有罪,一審判決前仍可答辯與上訴;K的身分與是否受中共指示,新聞稿未列出可供外界檢驗的證據。 告訴人的說法與感受;是否均出自中共,仍待法院認定。未打開臉書原文。 是政府表態,草案未公布;其中「配合中共」用語是政府的定性。 是在野黨團總召的表態,兩份文字均非全文;是否承諾支持特定修法,現有報導未見。 是黃逸豪對傅崐萁發言的評論,不是對案情的認定;發文時間依ETtoday10/22清晨報導推定為10/21晚間。 相對基準日 D-2(由報導的「昨日」「前天」換算,中央社僅寫「日前」,確切日期待查)。這是對彭姓男子的程序,「罪嫌重大」是檢方聲押理由的轉述,不是判決;彭姓男子只用姓氏。 1,276億元是「未增資」情境的年底預估,不是現況;吳秉叡黨籍報導未標示。 勞動局說法與工會指控並列;美光對集結即拒絕協商的回應,本站未見(民報稱美光未進一步說明)。此次會議報導稱「協商」,法律性質(是否屬調解)本站未判斷。 桃園工會稱協議未納入桃園意見、並簽有保密協議(工會說法,Newtalk);協議全文未公開,本站不推測內容。 這句話是針對李文娟,不是李文宗;可證柯的公開說法,不能證明同案被告認罪的真正原因。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5

5 案 · 6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案件軌

本日尚無同軌資料。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沈伯洋父親指控 × 證據媒體專訪(太報、FTNN 報導,節目影片未取得)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沈伯洋 / 主持人王淺秋

沈伯洋在專訪中回應父親是否仍在中國經商

據太報報導,沈伯洋說父親是厄瓜多台商、做了約 30 年;中國制裁時客戶不能訂,改去越南、印尼訂。主持人追問父親有沒有繼續在大陸經商,他答:「因為就我所知就沒有,因為他們不讓中國出貨啊!那我們要怎麼訂?」並稱這是對方放的假消息。FTNN 報導他說「這完全就是他們自己在放的消息,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他另稱家人遭跟拍。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電視專訪(聯合新聞網轉述)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臺北市長蔣萬安

蔣萬安回應「為選舉才提」的質疑

10/20蔣萬安接受《新聞面對面》專訪,稱他提出松機遷移不是為了選舉,是基於他認為這是對的事情;另稱如果可以邀請不分黨派的人一起討論,這個建議非常好。

老福法 × 覆議或副署議場外與備詢(Newtalk、聯合報轉述)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行政院長卓榮泰

卓榮泰避答是否不副署,稱修法「是有缺憾的」

卓榮泰在議場外說「大家關心的事,我們在裡面(立院議場)回答」;總質詢時稱修法使原本符合資格者失去健保費以外的補助,「修法是有缺憾的」,並請立法院思考如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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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工會聲明(媒體全文轉載)
案件專頁

台灣美光桃園工會

工會宣布10/22罷工一日,稱未收到資方具體對案

工會聲明宣布10/22罷工1天,選在台中工會第二次調解日;稱到當日止「完全沒有收到資方對於工會訴求的具體對案」,規劃「停在1日的警告性罷工」、事前公告、放棄突襲,並說罷工「完全不代表就此關閉協商大門」;另引三星營業利益10.5%、SK海力士10%分潤作比較。

社子島陳情 × 領錢說法受訪與書面聲明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林杏兒

林杏兒受訪稱「確實不妥」,書面聲明以「若」字句致歉

林杏兒取消原訂記者會,說當天要陪蔣萬安出席北投市場改建開工祈福典禮,不希望因記者會而失焦。她受訪說對長者的指控確實不妥、不是說對方一定有領錢;書面聲明寫「若」曾造成長輩感受不適,向當事人及社會大眾致歉,並向沈伯洋提出支持或反對加速開發等三問。聲明另引述民進黨立委王世堅2024年稱反對開發者「只是拿錢辦事」的說法。

社子島陳情 × 領錢說法媒體聯訪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沈伯洋

沈伯洋:民代汙衊自己的選民「比較不厚道」

沈伯洋說林取消記者會也是一種回應;中央社轉述他認為社子島禁建50年對當地不公平,並說作為民意代表去汙衊自己的選民比較不厚道。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他的回答限定在制裁後客戶無法向中國訂貨,理由是中國不出貨;未涉及港媒所稱的報關與提單細節,也未公布家族公司文件。本站無法查證。(D-5) 可證蔣萬安對動機質疑的說法;提案時間與選舉重疊不能證明或否證動機。報導為轉述,非逐字引語。 可證當日公開說法;沒有表態覆議或副署。 是工會單方聲明,「警告性罷工」為工會自我定性;三星、SK海力士比例為工會引用的外部數字,本站未核對原文件;工會原始貼文本站未取得。 口頭與書面措辭不同,兩者並列;聲明引述的王世堅說法本站只見於中央社轉述。道歉不等於法律責任已確定。 是競選對手的評價,不是法律判斷。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6

6 案 · 11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油價凍漲 × 誰付錢報導與中油新聞稿
案件專頁

經濟部 / 台灣中油 /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公聽會:經濟部稱中油累積虧損910億元;中油說明撥補與增資用途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稱中油截至9月底累計吸收各項油氣產品成本6,740億元、累積虧損910億元、負債比逾94%;中油稱撥補針對汽柴油與天然氣未足額調價,增資用於天然氣建設。

李文宗部分認罪 × 背信上訴中央社庭後報導
案件專頁

李文宗 / 臺灣高等法院

李文宗只就4人約210萬元背信認罪

高院準備程序中,李文宗就眾望基金會支付顧旻、林保淳、許芷瑜、黃心緗4人薪資、約210萬元的背信部分認罪;律師稱4人已坦承未實際工作。其餘9人主張確有聘僱關係而否認,公益侵占以書狀否認。

李文宗部分認罪 × 背信上訴中央社與世界日報庭後報導
案件專頁

李文娟 / 柯文哲 / 臺灣高等法院

李文娟改認罪,柯文哲二審否認全部起訴事實

中央社記載李文娟出庭前表達改認罪、柯文哲否認起訴事實;世界日報記載李文娟連一審判無罪的投資電影公司100萬元部分也認罪。高院預定11月9日傳沈慶京、應曉薇,11月16日傳柯文哲。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記者會受訪(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何欣純

何欣純:主委人選不予置評,但要先確認市長是否請假

何欣純上午在台中說,盧秀燕擔任蔣萬安主委「那是他們政黨內的規畫,我們不予置評」,但市長是否請假要先確認,行政中立是市長與所有公務人員都必須遵守的原則;並說盧的心思「只放在她未來的想望上」。

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記者會(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 / 盧秀燕

蔣萬安宣布盧秀燕任競總主委;兩人說明邀請與分工

蔣萬安下午在台北宣布人事。據聯合報報導,蔣說上周碰面時主動邀請,理由含他是現任市長須堅守崗位、借重盧的選戰經驗;盧秀燕說前所未見的組合、不是因私交,主要任務是「操大盤」,並說蔣的對手全力打選戰、「全黨攻蔣萬安一人」。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議員說法(自由時報)+市長回應(Yahoo轉載自由時報)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秦慧珠、蔣萬安)秦慧珠 / 臺北市長蔣萬安

秦慧珠宣布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蔣萬安稱樂見討論

秦慧珠稱自1967年起共13位政治人物提過遷建,決定領銜提地方性公投,以2028年總統大選同步為目標,認為應定位為地方性事務;當天下午向民政局與選委會請教程序。蔣萬安受訪稱樂見大家討論、關心,並說桃機第三航廈、第三跑道2027、2033年這段期間可以盤點配套。

油價凍漲 × 誰付錢新聞報導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賴士葆

賴士葆:增資是「拿錢去替美國做工」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增資2,338億元是為了投資阿拉斯加;背景是經濟部先前證實中油規劃每年採購600萬噸阿拉斯加LNG並參與專案開發,預估投資最高44億美元(聯合新聞網10/21報導)。經濟部次長賴建信回應增資用於國內已通過環評的計畫,阿拉斯加投資案另依商業規則。

老福法 × 覆議或副署行政院說法(聯合報、世界日報)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

張惇涵:中央社福政策三原則包含合法合憲,三讀法案尚未送出

張惇涵稱中央推動社福政策秉持不增加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合法合憲三大原則,呼籲趁三讀法案尚未送出,朝野再三思考。報導稱法案校對中,立法院最快本周送交行政院。

李文宗部分認罪 × 背信上訴TVBS庭後受訪
案件專頁

李文宗

李文宗:認罪不得已,與柯「應該沒有太大的關聯」

李文宗庭後受訪說認罪是不得已的決定,沒有聯想到會影響柯文哲。

李文宗部分認罪 × 背信上訴律師評論(自由時報)
案件專頁

黃帝穎

律師稱「直殺柯文哲背信罪」,背信可能先確定

黃帝穎認為李文宗認罪將不利柯文哲背信部分;若高院維持2年6月,該部分可能先確定並進入執行。報導中他提到最重本刑3年以下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並保留背信罪是否可上訴第三審仍須視具體適用法條及上訴範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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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行政中立是市長…必須遵守」是原則性說法;銓敘部對民選首長的適用範圍另有說明,見discrepancy。 是兩位當事人的自述,其中對對手資源的說法本站未查證,也未查到民進黨對這些說法的回應。 可證秦慧珠的宣示與蔣萬安的回應;報導未見已送件,宣示不等於提案成立。 數字為報導轉述,立法院紀錄未取得;6,740億與中油公告的289.9億範圍不同。 只證質疑與回應各自的說法;主計長10/21稱增資與阿拉斯加投資無關、該投資案尚未討論預算。 可證說法與「尚未送出」的當日狀態;10/22行政院再度稱尚未送出(見e11)。 這是庭後轉述的認罪範圍,不是法院認定的二審金額。 李文娟認罪範圍僅世界日報寫到一審無罪部分;庭期是預定,可能變動。 這是被告本人的評估,不能當作法院對柯文哲是否共同背信的判斷。 「可能先確定」的方向與刑訴376條第1項第6款相符;報導未點出第6款。對影響程度的判斷是評論,不是法院認定。 是當事一方的說法,本站未獨立查證長者身分;依本站證據門檻,暗示收錢的說法需要佐證,自救會說法同樣未經本站查證。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7

4 案 · 5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案件軌

本日尚無同軌資料。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受訪與機關說明(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盧秀燕 / 蔣萬安 / 江啟臣 / 台中市新聞局長欒治誼

盧秀燕證實接任蔣萬安競總主委;市府稱她19日下午依規定請假

盧秀燕在新竹活動後證實雙方3天前敲定,「我的確已經接任他競選總部的主任委員。」,誰邀誰她答「明天講」。台中市新聞局長欒治誼稱她19日下午出席蔣萬安競辦記者會,會依規定請假;她另任江啟臣競總主委,江啟臣受訪表示全力支持。蔣萬安受訪稱她長期照顧提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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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受訪(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周永鴻

周永鴻:請公開輔選期間請假與代理安排,費用與市府資源切割

民進黨臺中市議會黨團總召周永鴻要求盧秀燕公開輔選期間的請假和代理安排,並要求競選的人力、交通、宣傳費用與市府資源切割清楚;另提大里掩埋場垃圾處理進度。

發錢三本帳 × 程序與財源自由時報報導競選場合致詞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柯志恩

柯志恩:2萬元1個月協商之後11月兌現

D-6|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在市議員競選總部成立大會致詞說,2萬元已進入二讀,1個月協商之後絕對在11月兌現承諾;並稱如果行政院再不副署,請大家用選票換黨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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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請假說明來自市府機關(新聞局長),不是盧秀燕本人的話;假別與代理人報導未載。 是要求公開資訊,不是指控已動用市府資源;本站未查到市府對這項要求的後續回應。 證明候選人公開說法;條例第8條只規定生效後一個月內送特別預算、特別預算生效後三個月內發完,未寫11月;報載最快11/17交付院會處理。本站只核程序,不評論動機。 相對基準日 D-5。只能證明吳子嘉有公開參與新竹縣選戰的活動;不證明與傳單案的任何關聯。 可證報導所載發言;報導未見她提出收錢或受僱的佐證。原始影片本站未取得。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8

4 案 · 5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高雄統籌 × 財劃法數字ETtoday專訪與造勢報導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柯志恩 / 賴瑞隆

柯志恩談財劃法與統籌調整;賴瑞隆造勢稱柯志恩『總是變來變去』

柯志恩專訪(10/17刊出)被轉述:國民黨推動財劃法修正及統籌分配款調整,地方可用資源更多,不能忽略在野黨立委在修法中的角色。賴瑞隆10/17鳳山造勢說:『對手從《財劃法》、昨天總預算,到前鎮漁港、24小時機場,柯志恩委員總是變來變去』;柯志恩10/18回應內容聚焦機場與漁港,未談財劃法數字。

老福法 × 覆議或副署競選場合致詞(世界日報轉述)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賴清德 / 周春米

賴清德在屏東問「聽說屏東明年起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說「如果這樣,就妥當了」

賴清德為屏東縣長周春米輔選時致詞;屏東縣府說明,講的是縣府明年自行推動的補助,與立法院通過由中央編列預算並不相同,「行政院能否執行立院決議,由行政院說明」。

社子島陳情 × 領錢說法媒體報導受訪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

蔣萬安:社子島戶戶安置、先安置再拆遷

蔣萬安出席市議員王欣儀競總成立活動受訪時說,開發採戶戶安置、分期分區,先完成安置再拆遷,弱勢65歲以上長者可承租至終老,防洪標準提高到200年,並說開發「一直往前推進」。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可證兩人當日說法;賴瑞隆這句話未說明財劃法立場前後有何不同,『昨天總預算』指的是否為中央總預算,報導未明載,本站不延伸。 可證公告數字;不證累計是否含貨物稅減徵部分。 可證致詞內容與縣府說明;總統對覆議核可或公布的態度,本站未查到公開表態,不能由此推論。 可證公開場合發生的陳情;本站不描述長者身分細節,也不推定陳情是否經安排。 是現任市長對政策的說法,不證明政策成效或時程。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09

5 案 · 10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高虹安參選 × 選罷法第26條中選會新聞稿
案件專頁

中選會 /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

中選會審定縣市長候選人資格:新竹市長3人均符合規定

中選會委員會議審查通過115年縣市長等選舉候選人資格;縣(市)長部分「新竹市3人:高虹安、莊競程、何志勇」,58名縣市長候選人均符合規定;新聞稿另列10名議員候選人不符規定,其中2人依第9款(有期徒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其中1人為「如易科罰金」的3月刑)。新聞稿稱各縣市選委會10/23抽籤號次;中選會10/22對中央社表示若23日因颱風停班改10/27,新竹市是否改期本站未取得選委會公告。

盧秀燕任競總主委 × 行政中立法規條文(資料截止日)
案件專頁

全國法規資料庫

現行條文:中立法對象、請假規則、服務法、選罷法、地制法

行政中立法第2、17、18條界定適用與準用對象,第5、7、9、11條禁止行為的主詞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11、18條涉及首長休假與請假核准;地制法第84條規定直轄市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服務法第6、7、20條;選罷法第50條規範各級政府機關;地制法第55條規定直轄市長由民選產生;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8條涉及10/26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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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錢三本帳 × 程序與財源議案頁、議案文書、中央社與自由時報
案件專頁

立法院 /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 /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2萬元條例經復議後逕付二讀、交付協商(國民黨團召集)

D-8|國民黨團先對10/2的付委決定提復議並獲多數通過,再提逕付二讀;民進黨團異議、要求記名表決;表決52票贊成、40票反對,民眾黨團未投票;交付黨團協商,由國民黨團召集。尚未三讀;依議事時程最快11/17交付院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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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錢三本帳 × 程序與財源聯合新聞網報導朝野協商結論
案件專頁

立法院

朝野協商:預定10/23報告追加預算、10/27報告116年度總預算後交委員會審查

D-8|朝野黨團協商同意預定10/23邀行政院長報告115年度追加預算、10/27報告116年度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詢答完畢後交委員會審查。

老福法 × 覆議或副署立法院三讀(媒體報導)
案件專頁

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提案立法院

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60票贊成、39票反對

院會在協商未果、已逾協商冷凍期後表決,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通過;65歲以上且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者,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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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免健保費 × 誰付錢中央社與聯合報議事報導
案件專頁

立法院

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以60比39三讀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經稅捐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保費;細節授權中央訂辦法。

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老福法 × 覆議或副署行政院說法(經濟日報、世界日報轉述)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行政院長卓榮泰 /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行政院表遺憾,稱將採合法合憲因應作為

卓榮泰稱已向韓國瑜表達修法涉及憲法第70條與預算法第91條,應先經兩院院長討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收到法案後將邀集專家學者研議,並在憲法規定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65歲免健保費 × 誰付錢新聞轉述黨團發言
案件專頁

民主進步黨莊瑞雄

民進黨團:不能把財政責任也一起表決掉

莊瑞雄稱在野黨主導修法卻未提出錢從哪裡來,問到財源就把帳單丟給行政院。

65歲免健保費 × 誰付錢新聞轉述候選人說法
案件專頁

魏平政 / 陳素月

彰化縣長參選人以「縣府可省24億」攻防

國民黨魏平政稱中央通過後彰化縣府可省24億元;民進黨陳素月原把縣府全額補助列為政見,表決時缺席。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可證審定結果;審定是行政審查,不是兩案判決;新聞稿未說明第9款但書如何適用於那2名議員候選人。 條文能證明各法規範的對象與行為,不能證明盧秀燕個案是否合規。日期為資料截止日,條文本身不是同日事件。地制法第55、82條只規定直轄市長選舉、辭職去職停職的代理,沒有請假代理。 證明程序走到協商階段;不是三讀、公布,也沒有特別預算。國民黨中常會10/14要求投票日前三讀,是黨內要求,不是立法院議程。 證明排定的院會安排;10/24檢索未找到10/23與10/27院會報告的報導,因此只寫「預定」。普發1萬所在的總預算案預定10/27之後才付委審查。 可證三讀日期、票數與條文摘述;立法院議事公報全文本站未取得,以中央社與公視交叉。 可證行政院公開的立場與援引條文;沒有說明選哪一條路。 三讀不等於公布施行;條文待立法院公報逐字核對,部分負擔條文去向未確認。 財源試算不是法定加稅或調費;計算底稿未公開,也未區分原本已有縣市補助的人數。 證明民進黨團的批評立場;不能據此推定行政院必然舉債或刪減其他預算。 證明候選人公開攻防;24億元是縣府估算的較高值,未扣除稅率20%以上長者。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10

3 案 · 4 筆同日紀錄

BEHIND THE RECORD檯面下/案件紀錄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院會列席(市府新聞稿+行政院記者會轉述+世界日報)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蔣萬安 / 行政院長卓榮泰 / 桃園市長張善政 / 交通部長陳世凱

蔣萬安列席行政院院會,與閣員交換意見,未達共識

市府稱卓榮泰表達開放態度;行政院發言人轉述卓榮泰稱蔣萬安的主張與4年前不同、要北市府送過去4年相關資料;交通部長陳世凱稱第三航廈與跑道約2030年完成、2033年啟用,運量真正提高可能要10年以上;民航局稱保守估計要20年以上才能評估可行性;世界日報載張善政列席並表示支持,卓榮泰稱無論廢除、擴建或遷建行政院都願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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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STAGE檯面上/公開紀錄
沈伯洋父親指控 × 證據例行記者會(中央社報導)
案件專頁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

梁文傑:向中國下單賣到中南美洲「不能夠算是賺紅錢」

梁文傑稱這是一條龍式的攻擊,並說沈父是厄瓜多台商、向中國下訂單、出口中南美洲賺價差,這「不能夠算是賺紅錢」。被問到如何得知對岸聯絡媒體配合報導時,稱「我們有我們的消息來源」。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市府聲明與民航局說法(今周刊、自由時報)
案件專頁

無(機關程序)臺北市政府 / 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 /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公文文字之爭:市府引述函復國發會的公文,民航局引述審查會議紀錄

行政院稱4年來北市未提出遷建計畫;市府聲明稱「蔣市府沒有提出松山機場遷移主張」的說法不符事實,並稱不能把「未提出預算申請」與「未提出遷移主張」混為一談;民航局副局長引述審查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對「松山國際機場2040年整體規劃」「敬表尊重」,民航局據此認為北市府對松機「首都商務機場與國內航線樞紐」定位沒有反對意見。

另有 1 筆來源,可切換研究模式查看
美光罷工 × 勞資程序媒體報導(總統致詞)
案件專頁

賴清德

總統在台中新廠啟用典禮呼籲勞資誠意協商

民報載,賴清德出席美光台中先進封裝測試二廠啟用典禮,呼籲勞資雙方秉持「魚幫水、水幫魚」的精神,持續以誠意協商。

判讀提醒:這個日期怎麼讀、不能推論什麼
這個日期怎麼讀

是陸委會官員對一般經營型態與「賺紅錢」一詞的描述,不是對制裁後是否續做的查證;「消息來源」一句回答的是對岸聯絡媒體一事,不是交易事實。(D-10) 可證兩方各自對院會的說法;院會紀錄未取得,細節以行政院記者會轉述與市府新聞稿為準,兩方描述互有出入處不替任一方裁判。 可證兩方各引一份不同文件;本站未取得任一原件,只能並列,不判定市府過去4年是否「提出主張」。 是政府首長的呼籲,沒有指向任何一方的方案,也不是對罷工合法性的認定;典禮講稿原文本站未取得。

不能推論

公開發言證明當事人的立場;文書中的指控、裁定理由與判決認定各有不同效力,時間相近不能直接證明動機或因果。

目前顯示 10/281 個日期,避免一次載入整份研究帳。

LIN CHIH-CHIEN CASE COMMENTARY

69 則發言,放回同一條責任線。

這份評論帳限定新竹棒球場案,按開幕、受傷、選舉、開挖、行政監督與不起訴後反應分期。它記錄政治人物說過什麼,也逐筆標示那句話不能直接證明什麼。

69具名評論節點
42政治人物
8爭議階段

2022-06-29 開幕前會勘至 2026-08-31 不起訴後回應;依開幕、事故究責、選舉攻防、開挖偵查、調查延宕、監察院糾正及不起訴反應分期。

「所有政治人物」如何定義?

收錄可由公開來源核對日期、姓名與實質內容的現任或前任民選公職、政府首長、正式候選人、政黨主管與發言人;同一人、同一階段且同旨趣的重複轉述合併,立場改變或跨越新程序節點則另列。

未具正式政治身分的媒體人、律師、學者、網紅、社群帳號與匿名黨務人士不納入人物數;只有出席、未見具名發言者不算一則評論。

本帳是截至 2026-08-31 依可公開搜尋、可具名核對資料完成的系統性盤點;無法證明網路已刪文、未被索引、付費牆內文、地方群組或未公開發言均已絕對窮盡,新發現依修訂紀錄補入。

找到 69 則,顯示 12 則

  1. 開幕前會勘

    高虹安

    立法委員、民眾黨新竹市長擬參選人

    台灣民眾黨預警安全與動線

    開幕前會勘時指出場內排水溝高低差可能造成球員扭傷,另提到球員走道、外野牆視覺、交通與停車問題。

    不能直接推論

    這證明她在開幕前提出若干可見設計風險;不能倒推她當時已知其後開挖、刑事告發或監察院認定的全部事項。

    中央社具名受訪中央社 ↗
  2. 球場開幕

    蔡英文

    總統

    民主進步黨肯定改建與營運

    開幕致詞感謝中職、新竹市政府與球團為改建及營運奔走協調,稱最後「成功完成任務」,並期待新設施帶給市民感動。

    「最後成功完成任務」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缺失與球員受傷全面曝光前的開幕肯定;不能據此推定蔡英文知悉後續查明的工程或行政問題。

    總統府致詞原文中華民國總統府 ↗
  3. 球場開幕

    陳章賢

    新竹市代理市長

    肯定開幕

    開幕時表示「等待是值得的」,形容當晚的新竹熱情、光榮。

    「等待是值得的,今晚的新竹非常熱情、非常光榮!」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開幕情境下的政治與行政表態,不是驗收文件或安全鑑定。

    市府新聞稿原文新竹市教育新聞網 ↗
  4. 事故與缺失曝光

    林智堅

    前新竹市長、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

    民主進步黨道歉並承擔政治責任

    向球迷與球團致歉,承認重新啟用的球場並不完美,表示責任由他一肩扛起,並稱球員安全是改善最高原則。

    「重新啟用的球場目前並不完美,我想責任由我一肩扛起」
    不能直接推論

    「一肩扛起」是政治責任表態,不等於承認特定刑事犯罪、契約違約或每一項工程因果。

    本人貼文的新聞轉述自由時報 ↗
  5. 事故與缺失曝光

    沈慧虹

    前新竹市副市長、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

    民主進步黨致歉並承諾改善

    為球場缺失致歉,表示市府會儘速改善,讓球迷與球員重拾對球場的信心。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參選人與前副市長的回應;是否完成改善須由後續查驗、驗收與實際賽事另行判斷。

    中央社轉述本人貼文中央社 ↗
  6. 事故與缺失曝光

    蔡其昌

    立法院副院長、中華職棒會長、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

    民主進步黨要求改善、反對泛政治化

    表示球場有缺失就要改,聯盟只有租或不租的問題,不必將事件泛政治化,也不需閃躲球員與球迷意見。

    「做不好就要改」
    不能直接推論

    他主要以中職會長身分談使用與改善,不能把這段話當成工程合格或任何政黨免責的判斷。

    中央社具名受訪中央社 ↗
  7. 事故與缺失曝光

    邱顯智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時代力量要求停賽與外部調查

    主張立即停賽、由工程會介入體檢,並呼籲新竹地檢署與廉政署調查。

    不能直接推論

    要求調查是監督主張,不代表當時已有犯罪成立的證據或結論。

    中央社具名受訪中央社 ↗
  8. 事故與缺失曝光

    柯文哲

    台北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

    台灣民眾黨批評工程與政治宣傳

    表示工程由誰做就應由誰負責,並以台北大巨蛋對比,稱自己不會「這麼好大喜功」。

    「工程誰做的就該由誰負責」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政治責任與治理風格批評,不是他提出「非法掩埋」的原始證據,也不是司法認定。

    媒體具名受訪自由時報 ↗
  9. 事故與缺失曝光

    何志勇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新竹市議員參選人

    中國國民黨質疑試營運與政治責任

    質疑市府未先安排球員與觀眾試運行,並批評林智堅辭職參選後難以實際承擔所稱政治責任。

    不能直接推論

    其「工程災難」等用語是政治評價;不能替代驗收、因果鑑定或刑事證據。

    新聞轉述本人說法Newtalk 新聞 ↗
  10. 事故與缺失曝光

    高虹安

    立法委員、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

    台灣民眾黨提出改善或另覓場址

    表示會找國際專家評估原址改善,也會研究另覓地點方案,並重申開幕前已要求考慮延期。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候選人提出的處理方向,不代表當時已有完整改善成本、工期或刑事調查結論。

    中央社具名專訪中央社 ↗
  11. 事故與缺失曝光

    林耕仁

    新竹市議員、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

    中國國民黨質疑採購與責任

    質疑承包廠商與多項市府工程的關係,並稱林智堅離開新竹後所說「一肩扛起」難以落實。

    不能直接推論

    對特定廠商與採購的質疑是要求調查,不等於已證明綁標、圖利或其他犯罪。

    候選人聯合記者會報導信傳媒 ↗
  12. 事故與缺失曝光

    李國璋

    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參選人

    台灣民眾黨要求全面體檢

    主張全面體檢、訂出改善期限,避免球場成為沒有人負責的孤兒工程。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候選人的治理主張,不能據此判定特定人或廠商的法律責任。

    候選人聯合記者會報導信傳媒 ↗

VERIFIED STATEMENT GAPS

次數可以算,但每一筆都要能點回兩端證據。

只統計已建立雙向來源鏈的說法落差。法院認定衝突、事實查核修正與標準落差分開呈現;第一審判決必須明示尚未確定,時間接近或立場不同本身不列為矛盾。

5已建檔說法落差
3法院認定衝突
1事實查核修正
1標準落差,不算字面矛盾
人物彙整已建檔總數/其中法院認定衝突
  1. 01柯文哲2/1
  2. 02陳智菡1/1
  3. 03黃國昌1/0
政黨彙整只列已有證據鏈的紀錄
  1. 01台灣民眾黨5/3

沒有列出或顯示 0,不代表該人物、政黨從未矛盾;只代表目前尚未完成可稽核建檔。

01法院認定衝突台灣民眾黨

「絕無進到任何人口袋」與木可一審認定

民眾黨 2024 年官方聲明稱每筆支出均用於選務;臺北地院第一審後來認定其中 450 萬元進入柯文哲個人帳戶,另有 244 萬元轉入其子證券帳戶。

政黨官方聲明

每筆支出均用於競選選務,絕無進到任何人口袋。

第一審法院認定

法院認定柯文哲實際掌控木可,450 萬元進入其個人帳戶,陳佩琪再轉 244 萬元至柯傅堯帳戶投資基金、股票。

木可 450/244 萬

法律狀態:這是第一審有罪認定,不是確定判決;上訴審仍可能改變證據或法律評價。

不能推論:官方聲明的主體是民眾黨與競選團隊,不能把這句原話改寫成柯文哲本人逐字說過。

02法院認定衝突台灣民眾黨 · 柯文哲

柯文哲稱「事先不知道」與木可一審認定

柯文哲在接押庭稱相關公司運作與買股事先不知情;第一審判決採信的證據則認定他實際掌控木可,並知道授權金匯款、提供個人帳戶。

被告庭上說法的媒體報導

這些事我事先不知道;買股是陳佩琪做的,自己平常沒有管錢。

第一審法院認定

法院認定柯文哲實際掌控木可;李文娟供稱匯授權金前曾告知柯,柯表示知道並提供帳戶。

木可 450/244 萬

法律狀態:這是第一審判決對證據的取捨,不是確定判決。

不能推論:判決認定與被告辯解衝突,可以建檔;不能進一步推論每筆公司日常支出他都逐筆知情。

03法院認定衝突台灣民眾黨 · 陳智菡

陳智菡稱「從頭到尾都不知情」與木可一審認定

陳智菡以簡訊主張柯文哲從頭到尾不知情;第一審判決沒有採納這項結論,並認定柯實際掌控木可、知道授權金匯款。

黨團記者會

簡訊可以證明柯文哲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第一審法院認定

法院認定柯文哲實際掌控木可,且匯授權金前已被告知並提供帳戶。

木可 450/244 萬

法律狀態:這是第一審判決,仍可能上訴。

不能推論:此筆統計陳智菡的公開判斷與法院認定之落差,不等於法院判決陳智菡犯罪或認定她明知說法不實。

04事實查核修正台灣民眾黨 · 黃國昌

黃國昌「空地新建」敘事被歷史航照補正

黃國昌以特定年份航照指賴家建物從無到有;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與航照專家補入 1970 年代資料後,確認原址早有工寮、荒廢後於 2003 年重建。

本人記者會

建物在 2002 至 2003 年間由無到有,要求賴清德不要再說謊。

獨立航照查核

1970 年代已有工寮,荒廢近 20 年後於 2003 年原址重建;只呈現 1986 至 2005 年航照會得到片面結論。

柯/黃標準 × 賴老家

法律狀態:這是獨立事實查核與專家判讀,不是法院判決。

不能推論:航照敘事被修正,不會因此消除新北市府將現存建物列為既存違建的行政分類。

05標準落差台灣民眾黨 · 柯文哲

要求對手負誠信責任,九天後自身農地違規被確認

柯文哲把賴清德老家爭議提升為誠信問題;九天後,其本人持分農地被新竹市府確認未作農業使用,柯稱前一天才知道並承諾改善。

本人公開受訪

這已經不是違建問題,而是誠信問題。

市府現勘+本人回應

市府確認持分農地未作農業使用;柯稱前一天才知道、會立即恢復農用,同時續批賴清德處理太慢。

柯/黃標準 × 賴老家

法律狀態:兩案涉及不同法規與所有權關係;這筆只觀察公開要求的責任標準。

不能推論:沒有證據證明柯文哲在公開批評前已知道農地現況,因此不列入字面矛盾或說謊次數。

RESEARCH SCOPE

真正的差異,是重建每一個時間切片。

後續匯入不再只以「案件」為單位,而是把同一日期的案件事件、政策爭議、四黨表態、政治人物發言、新聞影片與公開貼文掛到同一切片。

145判決事實段不同日期
22第一階段高影響錨點
16同日或同一事件有公開紀錄
4首輪未找到同日紀錄
±14 DAYS

每個案件日期先查前後 14 天;同日、D±N、本人、政黨與不同人物分開標。搜尋不到只能留白,不能改寫成「當天沒有行程」。

IMPORT BLUEPRINT

下一批資料會怎麼進來?

  1. 01案件與政策

    判決、裁定、起訴書、政府採購與官方紀錄先定錨。

  2. 02政黨立場

    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逐一查原文與記者會。

  3. 03人物發言

    陳時中、柯文哲及所有有公開表態的人,分開記錄身分與日期。

  4. 04公開素材

    新聞、YouTube、Facebook 與其他公開貼文保留原連結與引用範圍。

DOCUMENT CONFLICTS

判決自己也有日期落差。

這些不是小註腳。若不先處理,短影音很容易把錯誤日期剪成一個看似漂亮的「同日對照」。

03

第三筆個人授權金移轉日

判決事實段一處寫 2024-03-24;理由段依銀行帳戶資料多次寫 2024-05-24。第一階段採理由段的 5 月 24 日,但不隱藏這個差異。

04

「10 月 27 日簽呈」不等於柯文哲當日簽核

承辦人於 10 月 27 日上簽;判決認定柯文哲於 11 月 11 日核章決行。兩日分開呈現,避免用文件名稱製造錯誤同日對照。

AUDIT TRAIL

查來源,追修訂。

完整來源與版本紀錄移到獨立頁面,首頁只保留閱讀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