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RECORD · 65歲免健保費 × 誰付錢

65歲免健保費誰付錢?各年齡、22縣市每年分攤多少

立法院10月16日三讀老人福利法第22條:65歲以上、綜所稅率未達20%的長者,健保費改由中央全額補助,衛福部估每年約400億元。本頁依稅收與保費兩種財源情境,試算各年齡、各縣市平均分攤多少,並比較地方自籌與中央支付。

12 個時間節點47 筆公開來源

LEGAL STATUS

立法院三讀,尚待總統公布;補助辦法未訂

三讀條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符合條件長者的健保保費,細節授權衛福部訂辦法;行政院可在送達後10日內移請覆議,施行日未見公開資料。本頁金額是財源情境試算,不是法定加稅或調費。

CASE READING

誰付錢:各年齡與縣市怎麼算

條文要求中央全額補助,但沒有寫財源,也沒有加稅或調費率。依稅收或保費兩種情境,40到59歲每人每年約分攤2,700到3,400元;用稅收支應時,臺北原本由市府自付約35.6億元,改由中央後市民要分攤約115億元,多出來的大多流向其他縣市。

2026年10月16日,立法院以60比39三讀《老人福利法》第22條:65歲以上長者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經稅捐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未達20%,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修法前,這項補助由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依財力自訂。

衛福部估計約485萬名長者中約403萬人符合,約83%,每年約400億元,2049年約629億元。403萬人乘上第6類保費每月826元、12個月約399.5億元,與衛福部估計相符;眷屬保費依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計算,每人金額不同。稅率20%的起點是綜合所得淨額133萬元,衛福部社保司長張鈺旋形容排富效果非常有限。

法條沒有加稅,也沒有調高健保費率;錢從哪裡來,要看行政院以舉債、刪減其他預算、增稅或調費率哪一種方式支應。若用健保費由20到64歲平均分攤,每人每年約2,696元;若用綜所稅支應,依財政部113年度年齡別稅額,40到49歲每人每年約3,023元、50到59歲約3,379元,20到29歲約710元。

縣市之間差很多。用稅收支應時,同樣50多歲,新竹市每人每年約11,528元,屏東縣約918元。以居民整體計,臺北每年淨付出約74億元,新竹市約19億元、新竹縣約17.5億元;高雄、彰化、屏東淨受益最多。若改依人頭平均分攤,臺北大致持平,因為臺北長者比例高。

用稅收支應時,原本已有補助的直轄市,市民修法後都多付;新北、臺中、臺南、高雄原本只補稅率5%以下或定額,本地長者多拿的比市民多付的多,整體仍是淨受益。臺北原本就用20%門檻,長者幾乎沒有新增好處,平均每位成人每年約多付3,890元。若改依人頭平均分攤,臺北大致持平。

家戶的實際效果還要看長輩怎麼投保。長者有一半以眷屬身分投保,保費隨子女或配偶薪資扣繳;住在原本沒有補助的縣市、家戶稅率未達20%者,家人可能少付上萬元。沒有長輩要扶養的20到39歲則是最明確的淨付出者,付的年數最長。

ESTIMATES · 試算

一表看懂:試算數字

各年齡平均每人每年分攤多少(中央支出毛額)

中央每年約400億元,依兩種財源情境平均到每個人(含沒有工作或不用繳稅的人)。

年齡用稅收支應用健保費支應
20–29歲約710元約2,696元
30–39歲約1,878元約2,696元
40–49歲約3,023元約2,696元
50–59歲約3,379元約2,696元
60歲以上約1,337元60–64歲約2,696元;65歲以上0元
65歲以上拿到以第6類每月826元計,符合者每人約9,912元;平均每位65歲以上約8,311元同左

表格可左右滑動。

  • 這是每年約400億元毛額的分攤;其中約一半原本由地方政府支出,臺北等原本已補助縣市的實際增加較少,見臺北表。
  • 稅收欄:依財政部113年度各年齡納稅義務人應納稅額占比分攤,再除以該年齡層人口;財政部表的60歲以上無法拆出65歲。
  • 健保欄:衛福部假設由20–64歲平均分攤,這群人共1,483萬人。
  • 衛福部估2049年支出約629億元,同時工作年齡人口減少,每人負擔約為現在的2.4倍。
  • 這是財源情境,法條沒有加稅或調高健保費率。
  • 9,912元以第6類保費每月826元計;眷屬與受僱者保費依投保金額計算,每人不同。

22縣市×年齡:用稅收支應時每人每年分攤

所得高的縣市付得多;用健保費支應時,20–64歲不分縣市每人約2,696元。依40–49歲金額由高到低排列。

縣市20–29歲30–39歲40–49歲50–59歲60歲以上
新竹市約2,422元約6,407元約10,314元約11,528元約4,561元
臺北市約1,963元約5,192元約8,358元約9,342元約3,697元
新竹縣約1,826元約4,831元約7,776元約8,692元約3,439元
新北市約657元約1,738元約2,798元約3,127元約1,237元
桃園市約585元約1,546元約2,489元約2,782元約1,101元
臺中市約583元約1,541元約2,480元約2,772元約1,097元
臺南市約533元約1,410元約2,270元約2,538元約1,004元
連江縣約471元約1,246元約2,006元約2,242元約887元
高雄市約465元約1,231元約1,982元約2,215元約876元
金門縣約458元約1,212元約1,950元約2,180元約863元
嘉義市約447元約1,182元約1,902元約2,126元約841元
苗栗縣約439元約1,161元約1,869元約2,089元約827元
基隆市約380元約1,004元約1,617元約1,807元約715元
彰化縣約314元約832元約1,339元約1,496元約592元
宜蘭縣約307元約812元約1,307元約1,461元約578元
澎湖縣約285元約755元約1,215元約1,358元約537元
花蓮縣約247元約653元約1,051元約1,175元約465元
雲林縣約234元約620元約998元約1,116元約441元
南投縣約222元約588元約947元約1,058元約419元
嘉義縣約195元約516元約831元約928元約367元
屏東縣約193元約510元約822元約918元約363元
臺東縣約181元約479元約771元約861元約341元

表格可左右滑動。

  • 算法:縣市每位成人平均負擔(400億元×該縣市應納稅額占比÷該縣市20歲以上人口),再乘上全國各年齡層的相對比例。
  • 這假設各縣市的年齡稅負結構和全國相同,是近似值。
  • 若用稅收支應,每位納稅人約多繳自己現有應納稅額的10.3%(400億元÷113年度應納稅額總額3,874.9億元)。

22縣市修法前後:居民整體每年淨效果

淨效果=修法後本地長者拿到的補助,減掉居民分攤的全國成本;原本縣市自付的部分已抵銷在內。用稅收支應計算。

縣市執政黨修法前本地自付修法後居民分攤淨效果每位成人淨效果
臺北市國民黨35.6億元115.0億元−74.1億元−3,631元
新竹市無黨籍7.4億元25.4億元−19.0億元−5,216元
新竹縣國民黨約025.2億元−17.5億元−3,635元
金門縣2022年以無黨籍當選0(中央已付)1.6億元−1.6億元−1,314元
澎湖縣民進黨0(中央已付)0.8億元−0.8億元−819元
連江縣國民黨0(中央已付)0.2億元−0.2億元−1,351元
桃園市國民黨25.9億元32.7億元+1.3億元+68元
新北市國民黨44.0億元65.0億元+4.4億元+127元
臺中市國民黨31.0億元39.8億元+7.8億元+327元
臺南市民進黨19.4億元24.0億元+8.5億元+540元
高雄市民進黨27.8億元30.9億元+17.4億元+751元
嘉義市國民黨5.0億元2.8億元+1.7億元+760元
苗栗縣國民黨2.6億元(估)5.6億元+3.5億元+787元
基隆市國民黨6.9億元(估)3.4億元+3.5億元+1,114元
彰化縣國民黨約09.2億元+11.9億元+1,167元
宜蘭縣國民黨約03.4億元+4.6億元+1,206元
花蓮縣國民黨4.5億元1.9億元+3.9億元+1,455元
雲林縣國民黨約0(原訂2027年起9億元)3.7億元+8.3億元+1,496元
臺東縣國民黨2.7億元(估)0.9億元+2.8億元+1,575元
屏東縣民進黨約0(原訂2027年起全面補助)3.7億元+10.8億元+1,610元
南投縣國民黨10.5億元(估)2.6億元+6.5億元+1,628元
嘉義縣民進黨約02.3億元+7.4億元+1,779元

表格可左右滑動。

  • 受益:65歲以上人口×符合率×9,912元。臺北用市府115年預期補助41.2萬人,臺中用市府說的93%,其他縣市用使全國合計為83%的均一比率。
  • 修法前金額:臺北、新北為115年預算,臺南114年決算(掃描辨識),高雄113年實支;桃園、臺中、新竹市、嘉義市、花蓮為市府回應或新聞;標「估」者為補助人數×9,912元。
  • 離島原本由中央依離島建設條例補助,修法後長者沒有新增好處。
  • 若改依人頭平均分攤,臺北大致持平,淨付出最多的變成桃園;結果取決於財源假設。
  • 9,912元的假設可能高估受益:臺北115年預算換算每人約8,630元;臺中市府稱改用20%門檻約需37億元,低於本表的47.6億元。「長者多拿」與淨效果應視為量級。
  • 金門縣長陳福海2022年以無黨籍當選,之後黨籍本站未核實。

臺北市民修法前後:每人每年(用稅收支應)

原本市府自己補助時,市民只替臺北的長者付;改由中央付之後,市民要分攤全國成本,也替其他縣市的長者付。用稅收支應計算。

年齡修法前(市府自付分攤)修法後(全國分攤)多付
20–29歲約607元約1,963元約1,356元
30–39歲約1,605元約5,192元約3,587元
40–49歲約2,584元約8,358元約5,774元
50–59歲約2,889元約9,342元約6,453元
60歲以上約1,143元約3,697元約2,554元
平均每位成人約1,741元約5,631元約3,890元

表格可左右滑動。

  • 修法前假設市府補助由臺北市民負擔;市府收入有一部分來自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所以是近似值。
  • 多付的約79億元裡,約74億元流向其他縣市。

READING THE POLITICAL CLAIMS

政治說法怎麼讀?

批評者稱這是選前買票。法律上,立法給特定族群福利不構成賄選;可檢驗的是政策設計是否符合「用公共預算向高投票率族群換票」的特徵。爭取長者選票的誘因各黨都有,用縣市預算自籌補助也是跨黨的;關鍵差別在誰承諾、誰付錢:各黨縣市首長與參選人的地方版由縣市預算支付,藍白在立法院通過的版本由中央支付且條文未寫財源。

同樣是「65歲免健保費」:地方自籌版與中央版

承諾的人是不是付錢的人,決定選民能不能同時看到好處和代價。地方自籌是跨黨的;藍白在立法院的選擇,是把這筆錢改由中央支付。

比較項目地方自籌版(跨黨)中央版(藍白通過)
誰提出國民黨執政的臺北、臺中、南投等縣市府原本自籌;民進黨陳素月、莊競程、黃世杰、陳品安、劉建國,國民黨吳宗憲,民眾黨張啓楷等參選人提出地方版政見國民黨團2024年版、陳超明等17位國民黨立委2026年版、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
誰付錢縣市預算,例如陳素月稱縣府每月自動代繳;吳宗憲、張啓楷的政見報導未說明財源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條文未寫財源
承諾者與付款者同一層級,當選後要在同一本預算裡取捨不同人,籌錢與刪減預算的決定落在對手執政的行政院
預算限制硬:嘉義縣估全面補助每年11–12億元,只先做65–69歲中低收入軟:行政院長卓榮泰主張本案涉及預算法第91條(大幅增加歲出應指明財源)
對縣市預算增加支出減輕支出:六都量級約184億元(臺北、新北、桃園、臺中約137億元;臺南、高雄約47億元;年度與口徑不一)

表格可左右滑動。

  1. 時程貼近選舉;當事人自述的是重陽節目標

    時程貼近選舉

    三讀距11月28日投票日43天;民眾黨立委邱慧洳稱修法是「重陽節禮物」;8月報導稱民眾黨團規劃10月三讀;國民黨團9月列為優先法案。與選舉的關聯是推論,不是當事人自述。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2024年4至5月就提案,縣市補助差別待遇是真實問題;時間接近不能證明動機。

  2. 支持

    受益集中在投票率最高的族群

    65歲以上占20歲以上人口24.5%;以2022年地方選舉各年齡投票率套用2026年人口,約占實際投票者28.7%,20–29歲則從13.0%降到9.3%。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長者醫療需求高、所得較低也是政策理由;投票率推估是情境,不是2026年實際結果。

  3. 支持

    成本分散、延後,法條沒寫財源

    以第6類每月826元計,每位符合資格長者每年約9,912元;每位工作年齡者若以健保費分攤每年約2,700元。支出逐年增加,2049年約629億元。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在野黨主張稅收與預算規模足以支應,約占116年度總預算1%;但這是每年固定支出。

  4. 支持「擴大受益面」,不支持「精準扶弱」

    排富寬,擴大受益面

    全國83%符合;臺中市府稱符合比例由約八成增至93%。稅率只看綜合所得淨額,看不到資產與分開計稅所得。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以稅籍判定行政成本低、可免申請;資產調查較精準但成本高。

  5. 支持,但跨黨

    候選人搶功

    國民黨魏平政稱彰化縣府「可省下24億」;國民黨、民進黨與民眾黨都有參選人提出地方版政見;10位參選縣市長的民進黨立委沒有出席表決。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候選人回應政策是正常選戰;缺席者原因各異,本頁未取得每位當事人的說明。

  6. 藍白中央版成立;地方自籌版(跨黨)不成立

    成本由承諾者以外的人承擔

    藍白版由立法多數決定支出、中央付款、條文未寫財源;各黨首長與參選人的地方版由縣市預算承擔。這一項讓藍白中央版比地方自籌版更符合「拿別人的錢換選票」的批評。中央接手後減輕的地方支出,以國民黨執政的直轄市金額較大;但居民淨流出入不按政黨分,淨受益最多的有民進黨執政的高雄、屏東、嘉義縣,也有國民黨執政的彰化、雲林。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藍白主張由中央付款,財政較差縣市的長者才能享有同樣福利;但平等也可用一般性補助款鎖定財政較弱的縣市。

接下來可以追問什麼?
  • 衛福部辦法會不會設每月826元上限?
  • 不排富的縣市會不會繼續補助稅率20%以上的長者?
  • 2024年以世代公平反對的國民黨立委,2026年連署同樣門檻的理由是什麼?
  • 國民黨團2024年版與陳超明版都含部分負擔由中央補助,三讀版本為什麼沒有?

負擔金額是假設全數以稅收或健保費支應的情境,不是法條規定的加稅或調費;縣市×年齡數字假設各縣市年齡稅負結構與全國相同。本頁不提供申請資訊,三讀條文待立法院公報核對。

沿時間線核對完整脈絡 ↓

SUBJECTS

本案涉及的人物與機構

  • 立法院三讀機關
  •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0%門檻版本提案人 / 再修正動議共同提出
  •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草案提案人 / 再修正動議共同提出
  •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反對三讀
  • 行政院可移請覆議、編列預算
  • 衛生福利部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補助辦法

EVIDENCE TIMELINE

事件、說法與文書分開列。

日期相近可以並列,但不是動機、掩護或因果證明。每個節點都保留來源與不能推論的範圍。

  1. 文書/程序
    立院議案關係文書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國民黨團提案:65歲以上稅率未達20%由中央補助健保費

    提案人傅崐萁、洪孟楷、林思銘;另列部分負擔與未涵蓋醫療費用由中央全額補助。案由稱中央約增400億元、占總預算1.3%。

  2. 文書/程序
  3. 文書/程序
  4. 文書/程序
  5. 公開發言
  6. 公開發言
    聯合報報導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 林沛祥

    民眾黨團規劃10月推動修法,尋求國民黨合作

    報導稱民眾黨團規劃全國一致的老人健保補助;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制度設計與財源清楚即願共同推動。

  7. 公開發言
  8. 文書/程序
  9. 文書/程序
    中央社與聯合報議事報導

    立法院

    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以60比39三讀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經稅捐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保費;細節授權中央訂辦法。

  10. 公開發言
    新聞轉述衛福部說法

    張鈺旋 / 石崇良

    衛福部估約403萬人符合、每年約400億元

    約485萬長者中約403萬人符合;118年約444億元、138年約629億元。另提出由保費或稅收支應的負擔試算。

  11. 公開發言
  12. 公開發言

STATEMENTS × ACTIONS

誰怎麼說,後來又做了什麼?

言論、表決與後續議事行為逐筆列出;時間接近或立場一致,仍不能代替個別動機證據。

5具名評論節點
5政治人物
2爭議階段

2024年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提案、2024年底暫緩、2026年8至10月推動與三讀當日發言。

「所有政治人物」如何定義?

以立法院議案原文、主管機關書面報告與財政部、內政部統計為準,再對照具名發言與候選人政見;同一標準檢驗各黨說法。

立法院公報三讀全文、再修正動議提案人名單、7個醫界團體與社福總盟聲明原文、各候選人政見書原件未取得。

截至2026-10-16,總統公布、行政院覆議與衛福部辦法都還沒有公開結果。

找到 5 則,顯示 5 則

  1. 三讀當日

    張嘉郡

    國民黨立法委員

    中國國民黨支持中央統一負擔

    稱長者每月健保費826元、修法約390億元,僅占明年中央總預算約1%。

    不能直接推論

    1%的比例可核;但這是每年固定支出,且會隨高齡人口增加。

    今周刊轉述今周刊 ↗
  2. 三讀當日

    邱慧洳

    民眾黨立法委員

    台灣民眾黨支持,稱減輕三明治世代

    稱中央補助是黨團長期立場,修法可作為「重陽節禮物」。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當事人自述的時程目標;三明治世代說法只對長者以眷屬投保、家戶稅率未達20%的家庭成立。

    今周刊轉述今周刊 ↗
  3. 三讀當日

    莊瑞雄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

    民主進步黨批評未提財源

    稱國會多數可以決定表決結果,但不能把財政責任也一起表決掉。

    不能直接推論

    財源未寫入法條可核;行政院最後如何籌錢尚未決定。

    聯合報轉述聯合報 ↗
  4. 地方選戰

    魏平政

    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

    中國國民黨以中央付款攻防

    稱中央通過後彰化縣府可省下24億元,批評陳素月缺席表決。

    不能直接推論

    24億元是縣府未扣除稅率20%以上長者的估算;省下的錢由中央預算承擔。

    自由時報轉述自由時報 ↗
  5. 地方選戰

    陳素月

    民進黨立法委員、彰化縣長參選人

    民主進步黨以縣府預算承諾

    把彰化縣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全免列為政見,由縣府每月自動代繳;表決時缺席。

    不能直接推論

    政見由縣府預算支付;缺席原因本頁未取得本人說明。

    壹蘋新聞網與自由時報轉述壹蘋新聞網 ↗自由時報 ↗

DISCREPANCIES

來源與說法有哪些落差?

  1. 403萬人符合資格,不等於403萬人新增補助

    臺北、桃園、基隆、南投、花蓮、嘉義市與離島的多數長者修法前已有補助;衛福部沒有公布其中多少人原本已受補助。

  2. 「每人多付3千」是財源試算

    石崇良與衛福部的數字假設全數轉嫁到保費或稅收;法條本身沒有調費率或加稅,兩組試算的分母也不同。

  3. 臺北淨付出取決於財源假設

    用稅收支應時臺北每年淨付出約74億元;依人頭平均分攤時大致持平。

  4. 「地方自籌 vs 中央支付」不是政黨分線

    國民黨執政的臺北、臺中、南投等縣市府原本用縣市預算補助;民進黨、國民黨與民眾黨都有參選人提出地方版政見。藍白共同的選擇,是在立法院把這筆錢改由中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