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RECORD · 松山機場遷建 × 公文與公投

松山機場遷建:提案、中央回應、公文爭議與公投各說了什麼

10/8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遷移松山機場、釋出約300公頃規劃AI園區。本頁把市府新聞稿、行政院與交通部說法、2023年公文的文字之爭、市議會質詢,和地方性公投的法定門檻分層並列,不替任何一方判斷該不該遷。

12 個時間節點35 筆公開來源

LEGAL STATUS

構想階段:報導未見中央核定或啟動遷建評估;地方性公投尚未見正式提案

10/8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遷移松山機場構想,市府新聞稿規劃整合約300公頃腹地。行政院10/8稱涉及多項中央權責;交通部稱現行桃園機場規劃並未納入松機遷移。10/15蔣萬安列席行政院院會,市府稱卓榮泰態度開放,行政院轉述卓榮泰要求北市府補送過去4年資料;民航局副局長稱評估可行性保守需20年以上;10/14國防部長稱若中央啟動評估,國防部會提供意見。10/19國民黨市議員秦慧珠稱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報導未見已送件。本站未取得任何核定文件、可行性評估報告或經費數字。選舉期間,本站依選罷法第53條不引述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

CASE READING

這份資料帶來的判讀

松機遷建的提案、中央權責、可行性評估、公文文字與公投是不同的事。目前公開文件證明市府提出了構想,中央說審慎評估,2023年公文有三種引述且原件未取得,公投只有宣示;是否該遷,這份資料回答不了。

最後核對:2026 年 10 月 24 日。選舉提醒:中選會 8 月 20 日已發布選舉公告。依選罷法第 53 條,任何人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須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未載明者及其他各式具民調外觀之選舉資料,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11 月 18 日零時起至投票截止前,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前二項資料。本站不引述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

10 月 8 日,台北市長蔣萬安發表「AI 黃金世紀」願景,提出遷移松山機場:市府新聞稿規劃整合機場及周邊共 300 公頃,含 100 公頃 AI 產業聚落、90 公頃住宅及支援性公共設施、110 公頃公園綠地,並稱要全力爭取中央支持。12 兆元產值是市府推估。10 月 22 日都發局補充,300 公頃含機場現行用地、北側禁限建區域、周邊農業區與公設用地,以及松南營區。

中央的回應是「審慎評估」,不是反對,也不是同意。行政院 10 月 8 日稱遷建涉及多項中央權責,北市府應先與中央討論;交通部稱桃園機場現行規劃並未納入松機遷移。10 月 14 日國防部長顧立雄稱,若中央政府啟動遷建評估,國防部願意提供專業意見;10 月 15 日蔣萬安列席行政院院會,行政院轉述卓榮泰要求北市府補送過去 4 年資料,民航局副局長稱評估可行性保守要 20 年以上。本站查到的報導未見中央已啟動評估。

法規只有一條能直接引:民用航空法第 28 條規定,國營航空站的籌設、興建、營運,須由民航局報交通部核准。這條管核准,沒有直接寫現有航空站遷移的程序;其他法規本站未逐條核對。時程上,「2033 年」出自記者敘述與蔣萬安受訪,市府新聞稿全文沒有年份。10 月 22 日桃園市長張善政稱,蔣萬安也清楚,即使現在馬上啟動,在他第二任任內也不會完成(太報轉述)。

兩方的舊說法都被翻出來。行政院引蔣萬安 4 年前批評「到選舉才倉促提出」(TVBS 轉述 2022 年吳怡農補選時的批評);張景森稱民進黨在台北市主張遷建 30 多年,沈伯洋則稱選前才提又不知配套,有點過度倉促。國民黨的陳振中、民進黨的楊曜都在澎湖反對遷移,民眾黨團大方向支持但須規畫。

2023 年的公文文字也有爭議。市府 10 月 15 日聲明稱,8 月 8 日函復國發會的文字是「松山機場遷移有利於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今周刊依市府提供資料,載書面意見第一點是「以長期規劃角度,松山機場遷建有利於台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兩者用字不同。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則引交通部審查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對民航局規劃「敬表尊重」。三份文字本站都沒有取得原件,不判斷誰截取了哪一段。

10 月 19 日國民黨市議員秦慧珠稱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認為遷建應定位為地方性事務,目標與 2028 年總統大選同日。公投法規定地方性公投適用「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對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報行政院認定;《臺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提案人數為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一、連署百分之二點五。報導未見已送件。行政院 10 月 8 日稱遷建涉及多項中央權責,這句話針對遷建本身,報導未見行政院對公投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表態。

10 月 21 日市議會專案報告,秦慧珠追問簡報何時開始製作,市府當場未提供確切日期;各報引述她的詞句不同,議會錄影原檔本站未取得。這段質詢問的是簡報製作時間,不是遷建可行性。蔣萬安 10 月 20 日接受專訪,稱他提出松機遷移不是為了選舉,是基於這是對的事情(聯合新聞網轉述)。

能確定的是:提案內容、中央公開立場、2023 年公文的各種引述、公投的條文門檻。不能確定的是:可行性、經費、時程是否被中央採納、公投是否成案。案件頁:[台灣政治帳本](https://taiwanonrecord.com/cases/songshan-airport-relocation)。

READING THE POLITICAL CLAIMS

政治說法怎麼讀?

這題最容易混在一起的,是提案、中央權責、可行性評估、公文文字和公投提議。市府新聞稿只證明市府提出了什麼;中央的回應是審慎評估與願意討論,報導未見啟動評估;2023年公文有三種引述,原件都未取得;公投只有宣示,條文門檻與認定機制尚未被啟動。

松山機場遷建:四個層次各有誰說、證據是什麼

提案、中央評估、公文文字、公投是四件不同的事;每列標出說法來源類型與目前缺的證據。國民黨與民進黨人士的說法分別在 politicalCommentary 並列。

層次誰說說了什麼證據性質目前缺的證據
提案(市府)臺北市政府、蔣萬安10/8新聞稿:約300公頃=100公頃產業聚落+90公頃住宅及公共設施+110公頃公園綠地;10/22補充300公頃範圍組成市府新聞稿(第一手);12兆元等為市府推估可行性評估報告、經費、各分區公頃數、所需中央配合事項清單;10/21議會專案報告新聞稿
中央回應與評估行政院、交通部、民航局、國防部涉多項中央權責;桃機現行規劃未納入;松機有國際、兩岸、離島功能;民航局估評估保守要20年以上;國防部稱中央若啟動評估會提供意見媒體轉述中央說法(中央社、聯合報、今周刊)院會紀錄、民航局書面評估、交通部審查會議紀錄;是否已啟動評估
2023年公文北市府、今周刊、民航局市府聲明引述「遷移」;今周刊載市府提供資料為「遷建」;民航局引審查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對規劃「敬表尊重」媒體載市府與民航局的引述(自由時報、今周刊)公文與審查會議紀錄原件、國發會來函
公投提議秦慧珠(國民黨市議員)10/19稱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目標2028年;認為應定位為地方性事務議員公開說法(自由時報);條文為第一手是否送件、提案主文、行政院是否認定屬地方自治事項
各黨與官員說法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人士蔣萬安與張善政支持、侯友宜與沈伯洋保留配套、陳振中與楊曜反對、民眾黨團大方向支持、張景森主張遷建具名公開說法(媒體轉述)舊說法原文(2022年蔣萬安、吳怡農發言;張景森臉書原文);各黨正式黨團立場

表格可左右滑動。

  1. 提案有市府新聞稿;中央權責有一條相關條文;可行性評估報告與經費未見

    「提案、中央權責、可行性評估」是三件事,目前只有第一件有公開文件

    提案:市府10/8新聞稿公布300公頃、100/90/110公頃配置與推估數字,並稱要全力爭取中央支持。中央權責:民用航空法第28條規定,國營航空站的籌設、興建、營運須由民航局報交通部核准;條文管的是籌設、興建與營運核准,沒有直接寫現有航空站遷移的程序,本站未再核對航空站相關管理辦法、都市計畫法規與國有土地使用規定。評估:行政院10/8稱涉及多項中央權責、10/15轉述願意討論並要市府補送資料;國防部長10/14稱若中央啟動評估會提供意見;民航局副局長稱評估保守要20年以上。三者都沒有構成中央已核定或已啟動評估。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蔣萬安的說法是這是「開啟中央與地方整體評估」的起點(市府10/15新聞稿),也有可能中央的「審慎評估」就是評估的開始;報導沒有說明誰主持、何時完成,本站不替任何一方定性。

  2. 兩方都有人現在主張與過去不同;各自的舊說法多為媒體轉述

    藍綠對遷建的說法前後都有轉折,兩方各有舊說法被翻出

    國民黨一方:TVBS載蔣萬安2022年批評吳怡農「到選舉才倉促提出」,王鴻薇2026年改口「時空背景不同」;行政院10/8、10/15以此質疑蔣萬安的轉折。民進黨一方:張景森稱民進黨在台北市主張30多年,列陳水扁、李應元、謝長廷、姚文智、吳怡農;10/9沈伯洋稱選前才提又不知配套,有點過度倉促,並提出軍用、離島、後送三項配套;楊曜(民進黨澎湖立委)堅決反對。國民黨內也有陳振中(澎湖)主張保留松機,民眾黨團則大方向支持但稱需規畫。換句話說,主張遷建或保留的人,並非整齊地分在某一個政黨。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各方都可以主張「條件不同了」(蔣萬安稱AI與桃園機場建設使時機、用途不同;沈伯洋稱配套未明);舊說法原文多未取得,本站不判斷誰的轉折較大。

  3. 市府聲明、今周刊載市府提供資料、民航局引審查會議紀錄,文字各不相同;本站不判斷誰截取了哪一段

    2023年公文有三種引述,各有出處,原件都未取得

    市府聲明引述的是「松山機場遷移有利於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今周刊載市府提供資料,書面意見第一點為「以長期規劃角度,松山機場遷建有利於台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引的是交通部審查松山機場2040整體規劃的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對規劃「敬表尊重」。三份文字出自兩份不同文件,且都是媒體轉述。李慧芝稱她沒看到公文、不清楚蔣萬安唸的是哪一份。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可能只是節錄長短不同,也可能是不同文件各說各話;本站未取得原件,不判斷誰截取了哪一段,也不判斷市府過去4年有沒有「提出主張」。

  4. 報導未見送件;條文門檻與認定機制已寫明,本站不判斷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

    公投目前只有宣示;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通過後效力,條文各有規定

    秦慧珠10/19稱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目標2028年總統大選同步。公投法第2條:地方性公投適用事項包括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不得提案;第26條:地方政府對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臺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7條: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一以上;第10條:連署人數百分之二點五以上,連署名冊須在領取格式次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公投法第29條: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為通過;第30條:重大政策案通過後,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公投內容做必要處置。她同時說松機涉及國防部、衛福部、交通部,並主張定位為地方性事務。行政院10/8稱遷建涉及多項中央權責,這句話針對遷建本身,報導未見行政院對公投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表態。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要走第26條的認定程序,本站未見送件,也未見行政院認定。

    還有哪些合理解釋?

    公投可以被視為表達民意的方式,即使結果對中央權責事項的法律效力受第30條限制;也可能因提案審查而止於程序。本站不預測是否成案。「與總統選舉同日」的法律依據、公投法第23條與北市條例第12-1條(已被行政院函告無效)的關係,本站未查清。

接下來可以追問什麼?
  • 交通部、國防部與民航局是否已啟動遷建評估?由誰主持、何時有結論?
  • 北市府是否公開可行性評估、經費,以及需要中央配合的事項清單?
  • 秦慧珠的公投案是否送件?北市民政局或行政院是否認定屬地方自治事項?
  • 2023年函復國發會的公文與交通部審查會議紀錄,完整文字是什麼?

截至2026-10-24,市府10/21議會專案報告新聞稿與議事錄、行政院院會紀錄、民航局書面報告、國發會函文原件均未取得;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截止2026-10-16)與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北市02-03-1009,110年5月20日修正公布)為準。選舉進行中,本文不作投票建議,也不判斷該不該遷,也不引述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

沿時間線核對完整脈絡 ↓

SUBJECTS

本案涉及的人物與機構

  • 臺北市政府(市長蔣萬安)提出遷移構想與規劃的地方政府;市長正在競選連任
  • 行政院、交通部、民航局、國防部中央主管機關;對構想表示須審慎評估或願意討論
  • 秦慧珠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質詢者;宣示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
  • 沈伯洋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立法委員

EVIDENCE TIMELINE

事件、說法與文書分開列。

日期相近可以並列,但不是動機、掩護或因果證明。每個節點都保留來源與不能推論的範圍。

  1. 文書/程序
    市府聲明與今周刊載市府提供資料(公文原件未取得)無(機關程序)

    臺北市政府 / 國發會

    北市府2023年函復國發會的松機文字:市府聲明與今周刊用字不同

    北市府10/15聲明稱,國發會2023年7月20日來函徵詢意見,市府同年8月8日回函,聲明引述的文字為「松山機場遷移有利於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今周刊載市府提供資料:該公文是函復國發會、檢送規劃成果報告的書面意見,第一點寫「以長期規劃角度,松山機場遷建有利於台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並要求交通部將遷建案「納入後續機場整體規劃思考」;其餘三點談公設保留地、站點收攏與成本分擔。兩份文字用字不同(遷移/遷建),公文原件本站未取得。

  2. 公開發言
    市府新聞稿(第一手)中國國民黨(蔣萬安)

    臺北市長蔣萬安

    蔣萬安發表「AI黃金世紀」願景,提出松山機場遷移構想

    市府新聞稿:規劃整合機場及周邊共300公頃腹地,含100公頃AI產業聚落、90公頃住宅及支援性公共設施、110公頃公園綠地;打開570公頃受航高禁限建影響的都更劃定地區;市府推估12兆元產值,預計匯聚6.5萬就業人口、3.5萬居住人口。新聞稿稱配套條件逐步成熟、市府將全力爭取中央支持。

  3. 公開發言
    行政院、交通部說法(聯合報、中央社)無(機關程序)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 交通部 /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

    行政院稱涉多項中央權責;交通部稱桃機現行規劃未納入松機遷移

    李慧芝稱行政院當天才看到消息、遷建涉及多個中央部會,對北市府未先與中央討論感到訝異,建議先與中央討論;交通部說明松機有羽田、首爾、上海等國際與兩岸航線,是離島與東部航線樞紐,空勤總隊駐地,需就國家整體角度審慎評估;次長陳彥伯稱過去4年北市未就遷建與交通部討論,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依園區綱要計畫推動,現階段規劃並未將松機遷移納入。

  4. 文書/程序
    委員會專案報告(中央社、聯合報;報告原文未取得)無(機關程序)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 / 國防部長顧立雄

    立法院委員會專案報告:交通部提運量與離島醫療數字,國防部稱若中央啟動評估會提供意見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報告:松機國內線運量約占全國5成,去年往來金門、馬祖、澎湖約239萬人次,另有商務專機、離島與東部醫療轉診、與桃園機場互為備降;在未有具體配套前宜就國家整體角度審慎衡酌。國防部長顧立雄稱松機屬國防韌性一環;若中央政府啟動遷建評估,國防部願意提供專業意見。

  5. 文書/程序
    院會列席(市府新聞稿+行政院記者會轉述+世界日報)無(機關程序)

    蔣萬安 / 行政院長卓榮泰 / 桃園市長張善政 / 交通部長陳世凱

    蔣萬安列席行政院院會,與閣員交換意見,未達共識

    市府稱卓榮泰表達開放態度;行政院發言人轉述卓榮泰稱蔣萬安的主張與4年前不同、要北市府送過去4年相關資料;交通部長陳世凱稱第三航廈與跑道約2030年完成、2033年啟用,運量真正提高可能要10年以上;民航局稱保守估計要20年以上才能評估可行性;世界日報載張善政列席並表示支持,卓榮泰稱無論廢除、擴建或遷建行政院都願意討論。

  6. 公開發言
    市府聲明與民航局說法(今周刊、自由時報)無(機關程序)

    臺北市政府 / 民航局副局長楊國峯 /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

    公文文字之爭:市府引述函復國發會的公文,民航局引述審查會議紀錄

    行政院稱4年來北市未提出遷建計畫;市府聲明稱「蔣市府沒有提出松山機場遷移主張」的說法不符事實,並稱不能把「未提出預算申請」與「未提出遷移主張」混為一談;民航局副局長引述審查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對「松山國際機場2040年整體規劃」「敬表尊重」,民航局據此認為北市府對松機「首都商務機場與國內航線樞紐」定位沒有反對意見。

  7. 公開發言
    議員說法(自由時報)+市長回應(Yahoo轉載自由時報)中國國民黨(秦慧珠、蔣萬安)

    秦慧珠 / 臺北市長蔣萬安

    秦慧珠宣布將領銜提地方性公投;蔣萬安稱樂見討論

    秦慧珠稱自1967年起共13位政治人物提過遷建,決定領銜提地方性公投,以2028年總統大選同步為目標,認為應定位為地方性事務;當天下午向民政局與選委會請教程序。蔣萬安受訪稱樂見大家討論、關心,並說桃機第三航廈、第三跑道2027、2033年這段期間可以盤點配套。

  8. 公開發言
    電視專訪(聯合新聞網轉述)中國國民黨(蔣萬安)

    臺北市長蔣萬安

    蔣萬安回應「為選舉才提」的質疑

    10/20蔣萬安接受《新聞面對面》專訪,稱他提出松機遷移不是為了選舉,是基於他認為這是對的事情;另稱如果可以邀請不分黨派的人一起討論,這個建議非常好。

  9. 公開發言
    議會質詢(自由時報、鏡週刊;議事錄未取得)中國國民黨(秦慧珠、蔣萬安)

    秦慧珠 / 臺北市長蔣萬安 / 都發局長簡瑟芳

    市議會專案報告:秦慧珠追問松機遷建簡報何時開始製作

    秦慧珠稱議員直到當天才看到資料,追問簡報何時開始製作;蔣萬安答都發局先前已有整理規劃,並提到前年起與輝達接觸、排定專案報告後才開始準備簡報;市府一度未能提供確切日期,秦慧珠表示先跳過。鏡週刊另載,秦慧珠追問「對這份報告打幾分」,蔣萬安答「我認為很完整,打90分。」(單一來源)。

  10. 文書/程序
    市府新聞稿(第一手)無(機關程序)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都發局說明300公頃範圍:機場用地、北側禁限建區、周邊農業區與公設用地、松南營區

    市府新聞稿:300公頃以松山機場現行機場用地與北側禁限建區域(民權東路、民族東路以北)、周邊低度利用農業區及公設用地(濱江街、民族東路及松江路所圍部分範圍)與松南營區範圍為範圍。

  11. 公開發言
    政論節目說法(ETtoday、鏡週刊轉述)中國國民黨(凌濤)

    桃園市議員凌濤 / 媒體人邱明玉

    凌濤在政論節目批評秦慧珠的質詢角度與態度

    凌濤在《決戰兵棋》稱選前用批評的角度質詢,會讓民進黨抓到攻擊蔣萬安的談資;媒體人邱明玉回應秦慧珠是看完報告提出質疑,認為蔣萬安未回答問題。

  12. 公開發言
    基北北桃平台致詞(太報轉述)中國國民黨(張善政)

    桃園市長張善政

    張善政在基北北桃平台肯定松機遷移提案,稱第二任內不會完成

    10/22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台第4次市長層級會議在桃園舉行,張善政致詞時稱松機遷移不只是台北市議題,是區域與國家級議題;並稱蔣萬安也清楚,即使現在馬上啟動,在他第二任任內也不會完成(太報轉述)。

STATEMENTS × ACTIONS

誰怎麼說,後來又做了什麼?

言論、表決與後續議事行為逐筆列出;時間接近或立場一致,仍不能代替個別動機證據。

19具名評論節點
17政治人物
6爭議階段

2026/10/8提案到10/24,另含2023年函文與2022年舊說法的轉述。

「所有政治人物」如何定義?

只收具名公開說法;每筆標示誰說的、用哪一則報導轉述;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的支持與保留意見各列;法條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原文核對。

不收匿名人士與未具名「多位議員」;上報(HTTP 403)、民視(Cloudflare阻擋)、中時未能開啟,未採用;不收離島縣市首長未經本站查證的表態;不評價秦慧珠與凌濤的態度;不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或網路票選(選罷法第53條)。

市府10/21議會專案報告新聞稿、議事錄與影像原檔、行政院院會紀錄、民航局書面報告、國發會函文原件、交通部審查會議紀錄均未取得;多數中央說法為媒體轉述。

找到 19 則,顯示 12 則

  1. 提案

    蔣萬安

    台北市長、市長參選人

    中國國民黨以產業用地不足為由提出遷移構想

    市府新聞稿載蔣萬安稱北士科、內科、南軟的大面積產業用地都已不足,松山機場及周邊300公頃是承接AI產業的腹地。

    「沒有腹地,『亞太AI首都』就只是空談。」
    不能直接推論

    這是提案方的理由;新聞稿沒有可行性評估報告,也沒有說明所需中央配合事項,不能當成已驗證的結論。

    市府新聞稿(第一手)臺北市政府 ↗
  2. 動機回應

    蔣萬安

    台北市長、市長參選人

    中國國民黨稱提出松機遷移不是為了選舉

    接受《新聞面對面》專訪,稱提出松機遷移不是為了選舉,是基於他認為這是對的事情;並稱如果可以邀請不分黨派的人一起討論,這個建議非常好。

    不能直接推論

    是當事人對動機質疑的回應,報導為轉述;提案日期與選舉重疊不證明也不否證動機。

    聯合新聞網轉述專訪(非逐字引語)聯合新聞網 ↗
  3. 中央回應

    李慧芝

    行政院發言人

    遷建涉多項中央權責,北市府應先與中央討論

    稱行政院當天才看到消息,對北市府未先與中央討論感到訝異,並提到蔣萬安4年前曾表示國土規劃不應到選舉就倉促提出。

    不能直接推論

    「4年前主張」是行政院轉述,蔣萬安2022年原話本站未取得;發言人黨籍報導未載,留空。

    聯合新聞網轉述聯合新聞網 ↗
  4. 中央回應

    卓榮泰

    行政院長

    民主進步黨院會中要求北市府補送過去4年資料;稱無論廢除、擴建或遷建都願意討論

    行政院發言人轉述:卓榮泰稱蔣萬安的主張與4年前不同、很期待知道轉折,要北市府送過去4年相關會議與討論資料;世界日報載卓榮泰作結稱涉及國家未來發展的公共建設,無論廢除、擴建或遷建行政院都願意討論。

    不能直接推論

    兩則皆為轉述,院會紀錄未取得;「願意討論」不等於同意遷建,也不等於已啟動評估。

    李慧芝記者會轉述、世界日報自由時報 ↗今周刊 ↗世界新聞網 ↗
  5. 中央回應

    陳彥伯

    交通部次長

    桃機現行規劃並未納入松機遷移

    稱過去4年北市未就遷建與交通部討論;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依園區綱要計畫推動,現階段規劃並未將松機遷移納入。

    不能直接推論

    可證現行綱要計畫範圍;不證明未來不能調整規劃。

    聯合新聞網轉述聯合新聞網 ↗
  6. 中央回應

    林國顯

    交通部次長

    松機為國內線樞紐,未有具體配套前宜審慎衡酌

    立法院委員會報告:松機國內線運量約占全國5成,往來金門、馬祖、澎湖約239萬人次;醫療轉診、備降、商務專機等功能;在未有具體配套前宜就國家整體角度審慎衡酌。

    不能直接推論

    是主管機關的評估立場,不是對遷建與否的最終決定。

    中央社報導(報告原文未取得)中央社 ↗
  7. 中央回應

    楊國峯

    民航局副局長

    評估遷建可行性保守要20年以上;引述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敬表尊重」

    稱遷建涉及國內線小型機與通關動線差異,保守估計要20年以上才能評估可行性,但遷建是公共政策議題「可以開門討論」;並引述審查會議紀錄,與市府出示公文文字不同。

    不能直接推論

    「20年」是民航局副局長的估計,不是法定期限,也未見民航局書面評估。

  8. 中央回應

    顧立雄

    國防部長

    松機屬國防韌性一環;中央若啟動評估,國防部願提供意見

    稱松機平時戰時都肩負軍事任務;既有功能如何替代需審慎評估;若中央政府啟動遷建評估,國防部願意提供專業意見,確保防衛量能不受影響。

    不能直接推論

    這句話同時說明了「尚未啟動評估」與「願意參與」,不能只引其一。

    聯合新聞網報導聯合新聞網 ↗
  9. 政黨與候選人

    沈伯洋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立法委員

    民主進步黨議題討論很久、需要完整規劃;選前才提又不知配套,有點過度倉促

    稱反對理由含國安、軍方使用、離島需求、病患後送,時隔至今需求仍在,重點是配套;可討論政策但應有好的配套與規劃。10/12另指軍用、醫療後送、離島權益三難題未解。

    不能直接推論

    是候選人的評價;他同時承認遷建不是新議題、可以討論,並未明言反對遷建本身。

    中央社、TVBS轉述中央社 ↗TVBS新聞網 ↗
  10. 政黨與候選人

    楊曜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澎湖)

    民主進步黨堅決反對遷移

    稱松機是軍民合用機場,影響離島居民赴台交通,牽涉緊急醫療後送與國防安全,並質疑蔣萬安提出自己未研究過的議題。

    不能直接推論

    是澎湖在地民代的立場;同篇國民黨澎湖縣長參選人陳振中也主張保留松機(c15)。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 ↗
  11. 政黨與候選人

    張景森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

    主張遷建是民進黨在台北市選舉30多年的政策,同時批評蔣萬安準備可被檢驗

    臉書(聯合報轉述):稱從陳水扁起,李應元、謝長廷、姚文智、吳怡農都提過類似政見,政策不應因選舉改變;也稱蔣萬安有沒有研究、有沒有與交通部與國防部協調、突然宣布2033年目標準備多少,都可以批評。

    「問題是,為什麼30多年來都沒有實現?」
    不能直接推論

    是前官員的個人貼文,不代表民進黨黨團或候選人;民眾黨許忠信10/13公開反駁「民進黨長期要遷建」的說法(c16)。

    聯合新聞網轉述臉書(原文未取得)聯合新聞網 ↗聯合新聞網 ↗
  12. 政黨與候選人

    吳怡農

    壯闊台灣聯盟創辦人

    2022年曾提遷移松機,被問時稱會另外安排時間說明

    TVBS載其2022年補選提出配合桃機第三跑道、2030年前遷移松機並改建公園;當時蔣萬安批評「到選舉才倉促提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批評,王鴻薇2026年改口「時空背景不同」;10/9他僅回應會另外安排時間報告。

    不能直接推論

    2022年原始政見與批評原話本站未取得,一律為TVBS轉述;他10/9沒有表態支持或反對蔣萬安構想。

DISCREPANCIES

來源與說法有哪些落差?

  1. 「2033年完成遷移」是誰設定的時程?

    多家報導寫蔣萬安「目標配合桃園機場第三跑道2033年啟用後完成遷移」(聯合報導言);但10/8市府新聞稿全文沒有任何年份,只寫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等建設持續推進、配套逐步成熟;蔣萬安10/8受訪提到第三航廈2027年啟用,10/19受訪提到2027、2033年這段期間可以盤點配套。中央方面:交通部10/8稱桃機現階段規劃並未將松機遷移納入;行政院轉述陳世凱,第三航廈與跑道約2030年完成、2033年啟用,運量真正提高可能要10年以上。10/22桃園市長張善政稱,蔣萬安也清楚,即使現在馬上啟動,在他第二任任內也不會完成(太報轉述,原話未取得)。所以「2033」目前是媒體概括與蔣萬安受訪的時程目標,不是市府新聞稿載明的完成日,也不是中央認可的時程。

  2. 300公頃從哪裡來?機場面積213公頃的說法本站找不到出處

    市府10/8稱「機場及周邊共300公頃腹地」,10/22都發局補充:範圍含機場現行用地、北側禁限建區域、周邊低度利用農業區及公設用地、松南營區,未逐項公布公頃數。鏡週刊10/22稱多位市議員指機場面積僅213公頃、質疑短少87公頃,未具名、未附出處;本站未取得213公頃的官方數字,也未取得各項分區面積,不採信也不否定。松南營區另有出入:行政院稱它位於機場之外、已解除軍事任務並移交國產署,與遷建「應該是沒有關係的」;市府稱113年起協調、114年底收回土地。

  3. 2023年公文:市府聲明、今周刊與民航局引述各是哪一份文字?

    市府10/15聲明引述2023年8月8日函復國發會的文字為「松山機場遷移有利於臺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今周刊依市府提供資料,載書面意見第一點為「以長期規劃角度,松山機場遷建有利於台北市整體都市發展規劃,仍為市民所殷盼」,並要求交通部納入後續機場整體規劃思考。兩者用字不同(遷移/遷建、有無「以長期規劃角度」),本站引號只用今周刊載的文字,並標明市府聲明的版本不同。民航局副局長引述的是交通部審查松山機場2040整體規劃的會議紀錄,稱北市代表對民航局所提規劃「敬表尊重」,據此認為市府對機場定位無反對意見;今周刊指兩者所引文字有差異,李慧芝稱沒看到公文、不清楚蔣萬安唸的是哪一份。公文與會議紀錄原件本站均未取得,無法判定誰截取了哪一段,也不能由此判定市府過去4年是否「提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