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RECORD · 蔡壁如 × 朱亞虎

她說 2020 沒有 LINE 對談;判決記載的是手機簡訊

蔡壁如從未公開否認認識朱亞虎。真正可查證的落差,是她把關係描述為不熟、僅止於朱主動自我介紹,並稱 2020 年沒有 LINE 對談;一審判決則記載朱亞虎曾傳手機簡訊給她,另引用朱稱安排會面曾透過蔡壁如的庭上證詞。

7 個時間節點10 筆公開來源

LEGAL STATUS

這不是「不認識」被判決打臉

目前可驗證的公開說法都是「認識但不熟」、「印象中沒談過京華城」或「2020 年沒有 LINE 對談」,不是「不認識」。一審判決記載的是手機簡訊,並引用朱亞虎的庭上證詞;法院沒有認定蔡壁如回覆該簡訊、知道法院所認定的賄賂性質、轉知柯文哲或參與犯罪。朱亞虎在本案判決中也不是經判刑的被告,而是另案緩起訴。

SUBJECTS

本案涉及的人物與機構

  • 蔡壁如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 / 前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 / 京華城案證人
  • 朱亞虎前臺北市政府兵役局長 / 前鼎越開發董事長 / 另案緩起訴處分

EVIDENCE TIMELINE

事件、說法與文書分開列。

日期相近可以並列,但不是動機、掩護或因果證明。每個節點都保留來源與不能推論的範圍。

  1. 文書/程序
    第一審法院認定

    朱亞虎 / 蔡壁如 / 李文宗 / 張哲揚

    一審判決記載:朱亞虎把 210 萬元訊息傳給蔡壁如

    一審判決認定,朱亞虎把同一則提及 210 萬元、7 人各 30 萬元與「弄成 560」的手機簡訊,分別傳給李文宗、蔡壁如與張哲揚;7 名捐款人名單則只傳給李文宗。判決沒有認定蔡壁如回覆、轉知柯文哲或知道款項的法律性質。

  2. 公開發言
    新聞聯訪影音+中央社

    蔡壁如

    蔡壁如稱兩人不熟,印象中沒有談過京華城

    蔡壁如受訪時表示,朱亞虎曾主動自我介紹,自己對他的認識僅止於此;她並稱印象中朱沒有跟她談過京華城。這是對熟悉程度與談話內容的否認,不是說不認識朱。

  3. 公開發言
    本人貼文的媒體轉述

    蔡壁如

    蔡壁如明確承認認識朱亞虎

    蔡壁如公開表示,朱亞虎是多數臺北市府公務人員都認識的人物,她曾任市長辦公室主任,不可能不認識朱。原始 Facebook 永久連結目前尚未取得,現階段由媒體逐段轉述交叉核對。

  4. 公開發言
    議員出示文件+新聞報導

    蔡壁如 / 洪健益 / 朱亞虎

    蔡壁如否認的是 2017 年親筆信的收件人

    洪健益出示一封 2017 年由朱亞虎署名、開頭寫「蔡姊」的陳情信,另以署名「壁如 2017.8.1」的市長室便箋比對字跡。蔡壁如此前回應,無法證明該信是寫給她,並以「蔡姊」也可能是蔡英文作為反諷。這是信件來源與收件人的爭議,不是否認認識朱亞虎。

  5. 公開發言
    中央社直接採訪

    蔡壁如

    蔡壁如稱 2020 全年沒有與朱亞虎 LINE 對談

    蔡壁如告訴中央社,她檢視手機後,2020 年全年沒有與朱亞虎 LINE 對談;她又稱 2019 年離開市府後未再對話,但提到朱生病時曾向她詢問醫療問題。公開資料無法獨立驗證她手機紀錄是否完整。

  6. 公開發言
    新聞聯訪影音

    蔡壁如

    被問對朱亞虎的印象,蔡壁如回答「花蝴蝶」

    蔡壁如受訪轉述,檢察官曾問她對朱亞虎的印象,她回答「花蝴蝶」。這顯示她對朱有具體人物印象,但不能單憑這個形容推論兩人熟識。

  7. 文書/程序
    證人庭上說法

    朱亞虎 / 蔡壁如 / 沈慶京 / 柯文哲

    朱亞虎庭上稱,早年安排會面曾透過蔡壁如

    朱亞虎庭上稱,2016 年 5 月曾透過時任市長辦公室主任蔡壁如安排首度拜會柯文哲;判決也引用他較概括的證詞,稱安排沈慶京與柯文哲見面先後透過蔡壁如、董晉曄。判決對 2020 年 2 月 20 日那次會面則記載由董晉曄安排,不能混為同一次。

DISCREPANCIES

來源與說法有哪些落差?

  1. 「不認識」是錯誤記憶

    可驗證的說法是認識但不熟、僅止於自我介紹,兩天後蔡壁如更明確說不可能不認識朱亞虎。

  2. LINE 不等於手機簡訊

    蔡壁如否認的是 2020 年 LINE 對談;一審判決記載的是手機簡訊。除非取得原始通訊畫面與完整手機鑑識,不能把兩句直接標成互斥。

  3. 不認收信不等於不認識

    2024 年 9 月的另一場爭議,是蔡壁如質疑一封寫給「蔡姊」的 2017 年陳情信是否以她為收件人;這不能改寫成她否認認識朱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