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RECORD · 陳雪生 × 助理費偵查

陳雪生去年否認收賄與施壓;今年檢方搜索助理費、不正利益案

2025 年陳雪生面對航運相關媒體指控時說沒有收賄、沒有向中油施壓;2026 年 8 月北檢則以親屬助理費及廠商提供、支付助理薪資等不正利益方向搜索 35 處,他訊後 200 萬元交保。兩端值得並列,但案件仍在偵查,尚不能寫成指控已獲證實。

4 個時間節點5 筆公開來源

LEGAL STATUS

偵查中、尚未起訴;交保不是有罪判決

臺北地檢署 2026 年 8 月 24 日公開偵辦陳姓立委涉嫌利用親屬詐領助理費、收受廠商提供並支付薪資的助理等不正利益,搜索 35 處並通知 27 人。中央社稿隔日報導陳雪生以 20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截至 8 月 26 日尚無起訴書、法院判決或檢方偵結結果;媒體先前對航運契約的細節不能直接改寫成檢方已證實。

SUBJECTS

本案涉及的人物與機構

  • 陳雪生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 / 偵查中被告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查機關

EVIDENCE TIMELINE

事件、說法與文書分開列。

日期相近可以並列,但不是動機、掩護或因果證明。每個節點都保留來源與不能推論的範圍。

  1. 公開發言
    本人受訪回應中國國民黨

    陳雪生 / 中油 / 金航海運

    陳雪生否認收賄,也否認向中油施壓

    面對媒體所指金航海運、中油合約及 10 萬元款項等爭議,陳雪生回應「我沒有啊,收什麼賄?」並稱沒有向中油施壓。這是本人對媒體指控的否認。

  2. 文書/程序
    北檢偵查新聞稿中國國民黨

    陳雪生 / 臺北地檢署 / 法務部廉政署

    北檢搜索 35 處、通知 27 人,偵辦助理費與廠商提供助理等不正利益

    北檢表示,偵辦陳姓立委涉嫌利用親屬詐領公費助理費,並收受廠商提供、由廠商支付薪資的助理等不正利益;搜索住處、國會辦公室、相關人住所及航運公司共 35 處,通知 27 人。

  3. 文書/程序
    檢方訊後處分報導中國國民黨

    陳雪生 / 臺北地檢署

    陳雪生 200 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中央社稿報導,檢方訊問後認陳雪生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收受不正利益,諭令 20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他被告亦分別交保。

  4. 公開發言
    同黨立委公開回應中國國民黨

    翁曉玲 / 中國國民黨

    國民黨立委稱案件是選舉「煙霧彈」與「綠色恐怖」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把搜索時點定性為選舉操作,稱是「煙霧彈」與「綠色恐怖」。這是政治回應,不是對助理費或廠商利益證據的反證。

DISCREPANCIES

來源與說法有哪些落差?

  1. 媒體航運指控與官方偵查範圍不可直接畫等號

    2025 年報導點名特定航運公司、會議與款項;2026 年北檢新聞稿正式公開的是親屬助理費及廠商提供助理等方向,並遮蔽公司名稱。

  2. 後來遭搜索不等於先前否認已被判假

    公開否認與後續偵查可以並列,但目前沒有起訴書或判決可用來判定陳雪生先前說法的真偽。